嬰兒專用溼紙巾新制上路 今起須標全成分

▲嬰兒專用溼紙巾6月1日起納入化粧品種類管理。(圖為示意照) 大 中 小 保護肌膚嬌嫩的小嬰兒,嬰兒專用溼紙巾今(1)日起比照化粧品管理,食藥署表示,以製造日期為準,即日起只要是宣稱「嬰兒專用溼巾」的產品,業者不但必須符合化粧品製造工廠的設廠標準才准生產,且包裝必須標示全成分,否則就不准標榜「嬰兒」兩字做為產品品名或宣傳,標示違規者最高可罰10萬。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科長洪國登表示,這項新規定今天正式上路,主要是考量到嬰兒皮膚厚度較薄、角質層及皮脂層較為脆弱,且汗腺未發育完全,因此決定把過去依一般商品管理的「嬰兒專用溼巾」,提高管理強度至化粧品等級。根據新規定,嬰兒專用溼巾將比照化粧品管理規範,包括:產品需全成分標示,禁限用成分比照化粧品;且製造廠須符合化粧品設廠標準,以保障嬰兒使用安全。洪國登說,新規定以製造日期為準,業者仍可以販售先前庫存產品,但只要是今天出廠的產品,即必須符合新規定,若標示違規,可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開罰10萬元以下罰鍰,產品沒入銷毀;至於無化粧品工廠登記擅自製造嬰兒專用溼巾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