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內線交易部分 翁啟惠不起訴原因是這個

士林地檢署偵辦浩鼎案9日偵結,士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錫柱(圖)下午出席記者會表示,依證交法等罪起訴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等人。中央社記者裴禛攝 106年1月9日 大 中 小 士林地檢署偵辦浩鼎案,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9日被依貪汙罪起訴,不過內線交易部分,檢方認為翁啟惠雖然參加過浩鼎的專家會議,但依據他賣浩鼎股票的時間,與浩鼎公布解盲失敗的時間並無內線交易的意圖,因此將他不起訴。檢方指出,翁啟惠於104年8月28日參加浩鼎召開的專家會議,當時雖得知臨床試驗惡化事件人數無法達到標準,但他並未直接參與新藥的臨床實驗,因此無法證明他知道該計畫為「單一樞紐試驗」,通過新藥查驗的機率微乎其微。而且浩鼎於105年2月19日收到解盲失敗的數據,翁啟惠於2月21日再次受邀參加浩鼎召開的專家會議,並於同一天公布解盲失敗的訊息,而翁啟惠雖於2月18日有依據證券業務員建議賣出10張,但檢方認為從時間點以及賣掉的張數判斷,認為翁啟惠並無內線交易的意圖,因此將他不起訴。翁啟惠的女兒翁郁秀,檢方認為她只是人頭,並未列為被告,因此浩鼎案內線交易部分遭起訴者,僅有浩鼎負責人張念慈、副董事長許友恭、研發長游丞德、前醫務處長廖宗志、總經理黃秀美5人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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