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蓉終於發聲,反指王寶強包養23歲女老闆!馬蓉布了一個什麼局

今天是王寶強發離婚聲明的第四天,全民化身福爾摩斯找尋馬蓉出軌的蛛絲馬跡,小妹簡直要被大家的專業驚呆了!有網友爆料,發現宋喆和馬蓉七個月前曾用微博帳號同時登陸一家裝修設計網站,卻沒想到系統留言是公開的,留下了兩人的評論痕跡。留言中宋喆親密地稱呼馬蓉「寶貝兒」,還說「親愛的,我們平時又不看書,把書房敲掉吧,回頭客廳會大一些」翻一翻馬蓉和宋哲的微博關注,就能看到他們確實都共同關注了裝修的帳號 而且馬蓉還曾點贊過關於裝修的微博難道七個月前倆人就一起買了房,準備要同居的節奏嗎?很快有網友曬出一組馬蓉宋喆一起看裝修的照片,稱「只能說現在朋友圈太強大了,六月看裝修」 圖片中的男子沒有正臉照,只能從輪廓和黑框判斷疑似宋喆,小妹看完這組照片,生出了這樣一個疑問,這房子是準備用於出軌時用呢,還是馬蓉早有和王寶強離婚的打算? 雖然來自人民群眾的爆料石錘一波接一波,但馬蓉沒有放棄反攻的打算,她在昨天先是到法院正式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要求刪除8月14日00:21分發布的微博並要求30天內賠禮道歉。昨天下午小妹特地請教了專業律師,從司法角度跟大家分析一下這些事。經過律師的解讀之後,小妹才發現,原來馬蓉狀告王寶強侵犯名譽權這件事看似背離民意,但實際上卻是招逼死人的妙棋!小妹覺得大家很有必要看一下律師的解讀,因為這和你我的生活是非常有關係的! 解讀一:王寶強侵犯了馬蓉名譽權嗎?小妹上來就被律師打擊了,他告訴小妹曖昧信息不好使,有三次開房記錄才算。首先,拋開個人感情,實事求是地說,王寶強作為公眾人物,在微博公開發表妻子和經紀人出軌的言論,如果沒有「實質性證據」,確實涉嫌侵害馬蓉的名譽權。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馬蓉確實出軌,那麼就不算侵犯名譽權。律師告訴小妹,憑藉馬蓉和宋喆的聊天記錄「老婆老公」這種曖昧稱謂,是很難證明配偶出軌的。一般證明出軌的有力證據,是出軌方和其他人以夫妻名義生活或者同居——這點顯然不具備,因為在王寶強發聲明之前,馬蓉還是他老婆,宋喆還是經紀人;或者開房時被警方出警記錄記載——這點又不具備,如果被警方撞到倆人開房,娛樂圈早就炸開鍋了,還至於到如今卓偉被網友質疑專業能力麼? 那麼宋喆老婆掌握的100條開房記錄算不算證據呢?憑宋喆的開房記錄也很難證明馬蓉出軌。而就算有馬蓉的開房記錄,也不能證明發生了性關係(也許是蓋棉被純聊天),除非!除非有馬蓉和某人固定的開房記錄,法院才有可能認定出軌行為。而怎麼樣算固定呢?三次以上就算!所以,如果真的想助寶寶一臂之力,就請大家多多爆料,提供證據! 2.明知要挨罵為何還要告?或為拖延時間,好分錢!馬蓉告王寶強侵害名譽權,還有一個作用,便是拖延離婚案的時間,因為這期間他們還是夫妻關係,王寶強的收入還是雙方夫妻共同財產,馬蓉也可分更多錢。大家別忘了,寶強還有個電影《大鬧天竺》定在12月上映,被保底10億票房! 文章未完,點擊這裡閱讀全文! 來源:www.tjf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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