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能不能組工會? 林美珠:會審慎考慮

▲民眾日前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以「支持公務人員可合法組織工會,以保障相關權益」為訴求向勞動部提案,林美珠表示工會是不是唯一的管道,是可以討論的。(圖/記者張雄風攝,2017.4.26) 大 中 小 民眾日前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以「支持公務人員可合法組織工會,以保障相關權益」為訴求向勞動部提案,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今(26)日在立院質詢勞動部長林美珠時要求表態,林美珠僅回應,會審慎考慮。「公務人員能不能組公會?」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被提案後,勞動部已於日前召開「公務人員籌組工會之可行性評估研商會議」,初步提出四個建議方案:一、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充實現行公務人員之團結權、協商權與爭議權;二、修正《工會法》,允許公務人員籌組工會;三、針對公務人員結社權另立新法;四、維持現行法制,惟具體改善工作條件。李彥秀質詢時表示,廣義來說警察、消防員跟公務員受僱於政府,勞動部的回應並沒有說到重點;公務員包含警消需要有一定的團結權、協商權與爭議權,公務員受僱於中華民國政府,他們有這樣的權利,而條件都可以討論。林美珠則表示,主張也絕對支持公務員可以爭取權益,會跟銓敘部等相關單位討論;公務員如果有認為可以改善的地方都可以提出,納工會是不是唯一的管道?是可以討論的。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