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公布狼師姓名媒體消音 律師:處理正確

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蕭永達(中)2日召開記者會揭發補教狼師,他以政治生命睹注,點名狼師負起社會責任,還指控高雄補教界有一大群狼師,補習班彷彿是「性愛樂園」。高雄市教育事業協會理事長陳信雄則指出,一直有要求會員聘任教師必要取得良民證。中央社記者王淑芬攝 106年5月2日 大 中 小 才女作家數年前遭補教名師誘姦而在內心埋下陰影,日前走上輕生一途,以自殺結束個人生命,社會譁然,高雄市議員蕭永達則召開記者會公布狼師姓名,但媒體報導均以消音或隱匿姓名方式處理。律師認為,媒體作法正確,未經查證就公開他人姓名,除在刑事上恐吃上誹謗官司,民事也會有附帶名譽受損的賠償問題。據《蘋果日報》報導,律師表示,若媒體未經查證,在不確定事實真偽狀況下就公布涉嫌犯罪人的姓名,以致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會觸及誹謗罪。依據《刑法》第 310 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除非媒體能對所誹謗的事情,能證明其真實,才不罰。律師也說,除刑事責任外,另名譽受損者還可以對誹謗者提出名譽受損所造成的精神損失賠償,因此,媒體的消音、匿名,不僅是職業道德,也是遵循法律應有的規範作為。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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