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稱他為洪爺,入行20年嘗遍娛圈辛酸,今投靠TVB演配角

在周星馳電影《喜劇之王》裡面,有一位「洪爺」,大家還記得嗎?這部電影,捧紅了張柏芝,也令「洪爺」的扮演者林子善一夜成名。洪爺有金句:「《雷雨》還要排練嗎?《雷雨》就是講義氣嘛!吶,出來混的,就要講兩樣東西:第一呢,就是講義氣,第二呢,講錢……」嗯,最終,林子善與星爺之間,就是因為「沒錢」而不得不解約,他轉投TVB做電視藝員。今年34歲的林子善,決定明年與戀愛5年的圈外女友結婚,他說現在已經開始籌備明年的婚禮,更計劃今年往外地拍婚紗照。不過,他至今仍未求婚,他笑說:「求婚對女人來講是非常重要,我不敢不做,已經有全盤計劃。」林子善參演的劇集《乘勝追擊》最近播出,為了賺更多的生活費,他一方面與TVB繼續合作,一方面簽約到王晶旗下,找機會拍電影。 現階段,林子善的工作量不大,不用拍戲的時候,他就到自己開的茶餐廳巡視業務,然後去菜市場買菜回家做飯。林子善說,結婚之後,他會繼續給家人做飯,同時兼顧拍戲,努力賺錢買套大房子,然後接上父母一起住。 他因為演出周星馳的電影而走紅,但簽約星爺的公司之後,受「古惑仔」形象局限,適合他的角色並不多,試過整整三年零收入。林子善接受港媒採訪時說:「當時零工作,全靠家人以及前女友接濟,我做過售貨員,時薪18元,跟著就去做夜店DJ,一邊學一邊做,直至我收到TVB電話,說黃子華指定要我飾演《奸人堅》的『金錢豹』,我才又重新回到娛樂圈。所以,我非常珍惜現在擁有的一切。」林子善能夠入行,其實與星爺的愛好有關,因為他最愛「極品」演員,就像「如花」李健仁、肥仔聰(林子聰)、田雞(田啟文)等等,每人都有鮮明的特色,林子善也是其中之一。 1998年,周星馳為《喜劇之王》公開選秀,其貌不揚的林子善竟然從1000人中入選,並且在《喜》中扮演「洪爺」角色。他究竟如何成為「極品」?林子善在訪問中說:「那天我一到廣播道時,就發現參賽的人已排到上山頂了。我就想,怎麼會選到我?當時,考試官讓我們自選一個表演節目,我就扮秦沛在《賭聖》裡面的角色,拉高聲線、目露凶光地說自己叫『洪爺』。誰知,周星馳以為我真的叫洪爺!就這樣,我入行了,在《喜劇之王》里的角色也是叫『洪爺』。」據說當時,周星馳和吳君如一見林子善的表演,已禁不住說:「嘩,那麼犀利!」隨即打了個最高分。其實林子善吸引星爺的,還有另一個法寶,就是他肚皮上的傷疤。話說當時,林子善也像蠱惑仔那樣曬自己的「戰績」:「我拉起上衣,露出一道傷疤,然後對著周星馳說:『這道傷疤就是被老牛(指砍刀)劈出來的……』疤痕是真的,但不是被人劈,而是做盲腸手術留下來的。」結果,他這一幽默橋段也用在了《喜劇之王》里。 「拍完《喜劇之王》,我便和『星輝(星爺所開的經紀人公司)』簽約,兩年後,就能做男主角演電影《洪興大飛哥》了(事實是,戲中還有影帝黃秋生撐場)。那時我才剛出道兩年,這樣的年紀能有多少料呀!只是有這麼大的機會在面前,當然要搏到盡。之後,我還拍了很多小成本電影,可一到2000年就大件事了,當時電影市道很不景氣,公司又正在轉型,星爺忙得沒時間理我。就這樣,我朝不保夕地熬了幾年。」從那以後,再也沒人找林子善演戲,大家都認為他最大的能耐,就是撕裂著嗓子扮古惑仔,形象太局限了。為了保證溫飽,他只好托朋友幫忙,在酒吧里學著打碟當DJ,「當時我真的靠打碟為生,還要到馬來西亞工作,每次要去四五天,每晚做三四場,每場能賺到4000至5000港元。」這樣算下來,收入還不錯。 (2011年,在《怒火街頭》飾演律師)其實,現實生活中的林子善並非古惑仔,他澄清說雖然自己從小不愛讀書,但也沒有干過什麼壞事,唯一的愛好是跳街舞,「我最擅長模仿麥可·傑克遜的太空漫步,還會跳爵士舞;12歲時,我就做舞蹈演員了。」問題是,在香港,舞蹈演員比演員更難找工作吧? 林子善人緣好,生命中遇到不少貴人,除了黃子華,還有曾志偉。話說,在一次聚會上面,林子善見到曾志偉,對方問他:「你還在周星馳的公司?」林子善說不是,曾志偉非常愕然,反問他為何「不出聲」,然後就介紹了一位經紀人給林子善,幫他打理工作。 文章未完,點擊這裡閱讀全文! 來源:m.tout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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