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防長:李顯龍致函梁振英索要被扣裝甲車

【觀察者網 綜合】9輛新加坡裝甲車在香港碼頭被扣事件仍在持續發酵。據新加坡聯合早報1月9日報道,新加坡國防部長黃永宏在國會上透露,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已就裝甲車被扣一事致函香港特首梁振英,要求立刻歸還裝甲車;香港特區政府表示目前正在進行調查,還需要一段時間,港府會根據當地法律處理這起事件。他還稱,這批裝備是新加坡政府的資產,享有國際法承認的國家主權豁免權,香港理應歸還。去年11月23日,香港海關截獲了9輛新加坡裝甲運兵車;這些軍事裝備是武裝部隊在台灣舉行例常海外軍訓後,在11月21日由商業船運公司APL負責從台灣運離,原本應該在11月29日抵達新加坡。據香港海關1月3日稱,「該批懷疑受管制物品目前仍存放于海關在屯門的倉庫,並於12月6日開始存放室內。」事後,中國外交部要求新方嚴格遵守香港特區有關法律,並切實恪守「一個中國」原則;中國政府一貫堅決反對與中國建交的國家與台灣地區開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包括軍事交流與合作。新加坡外長維文曾表示「不會讓單獨事件綁架新加坡和中國的關係」,但他也辯稱「包括中國在內,大家都知道我們和台灣有這種特殊安排已經很長時間了。我們做的事情不是秘密」。新加坡防長黃永宏則表示,調查結束後會索回裝甲車,並會繼續進行海外訓練。新加坡國防部長黃永宏/資料圖據聯合早報9日報道,國防部長黃永宏在國會上回答五名議員的口頭詢問時稱,儘管由商業船運公司運送,遭香港海關扣留六周的裝甲運兵車及其裝備是新加坡政府的資產,享有國際法承認的國家主權豁免權(sovereign immunity),因此香港特區政府理應歸還這批軍備。 黃永宏表解釋,這意味著這些裝甲車不受國外任何限制措施所約束,其他國家不能行使法律權利,扣押或沒收這些裝備,這些都清楚列在國際法內。他還引述律師的說法稱,這也被列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內,新加坡政府完全擁有這批裝甲車的主權權利。但是,根據香港《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裝甲車、坦克車等被列為戰略物品,無論是進口、出口,抑或屬過境物品,必須領有由貿易署署長所發出的許可證;而新加坡這批裝甲車在過境香港時沒有提供相關證件。針對黃永宏的這一說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在1月9日的例行記者會上回應稱,我想強調的是,第一,希望包括新加坡在內的各國切實尊重一個中國原則,這是中國同其他所有國家發展關係的一個基本前提。第二,希望新加坡方面切實遵循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據了解,香港特區政府現在正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此事。我們希望有關方面謹言慎行。黃永宏還透露,新加坡多次聯絡香港,總理李顯龍已就該事件致函香港特首梁振英,要求立刻歸還被扣裝甲車,香港特區政府已回復稱調查在進行中,需要一些時間完成,香港政府會按照其法律處理該事件。他表示,新加坡歡迎香港的有關回應。 另據新加坡國有的新傳媒第8頻道報道,黃永宏表示,新加坡武裝部隊每年都通過商業運輸公司搬運超過700個軍事器材,都沒有出現重大事故。新加坡可舉行軍事演習的地方有限,每年都在許多國家參與海外軍事演習;在這起事故後,新加坡當局將在搬運器材時更加小心,或者考慮把軍事器材永久儲存在國外。此外,針對是否要向APL船運公司採取法律行動和索取保險賠償,黃永宏回答,律師已經給予諮詢,並且正在考慮這一點;這9輛裝甲車總價值3000萬新元。他還表示,這些裝甲車可在公開市場購得,並沒有涉及敏感資料,在香港被扣時裝甲車也沒有裝彈藥或敏感設備。新加坡外交部長維文則在9日的國會上重申,新加坡同香港或台灣的互動是以新加坡所秉持的」一個中國」政策為基礎;這是新加坡長久以來的堅持,接下來也會繼續這麼做。有議員詢問新加坡是否有從國家層面就該事件與中國政府對話,維文回應稱,新加坡並沒有這麼做。為政府服務的企業必須遵從所有在地條例,他認為負責運送裝甲車及其裝備的商業船運公司APL理應遵守了香港的規定,所以應通過恰當的司法程序來跟香港特區政府跟進。 維文還表示,不要把事件政治化,並堅持不讓「擴音器外交」(megaphone diplomacy)來處理爭議的原則,「我們應有些耐性,花一些時間透過合適的法律或司法程序來解決這起事件。」新加坡外交部長維文/來自聯合早報香港海關扣押了9輛從台灣運往新加坡的裝甲車 來源:newrss.guancha.cn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