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2000元債務 惡男拘禁殺人遭判16年

▲。(圖/翻攝自網路) 大 中 小 台北市2名鍾姓、余姓酒店少爺,因張姓男子積欠2000元債務不還,竟將他拘禁、痛打,甚至砍殺張男後將他推入山谷,見張男還有一絲氣息時,還拿石頭狠砸他頭部,導致張男死亡。士林地方法院今宣判,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鍾男16年、余男16年4月有期徒刑。2015年6、7月間,張姓男子向鍾男借了5000元,但最後只還了3000元,剩餘的2000元卻遲遲不肯還。鍾男因此心生不滿,讓李姓女友色誘張男外出後,將他拘禁在李女租屋處,期間多次痛打張男。直到同年8月間,張男因傷勢惡化併發橫紋肌溶解症,鍾、余2人因此起了殺意,將張男載至汐止一處深山內,用西瓜刀砍殺張男後將他推入山溝中,見張男還有一絲氣息,竟還拿石頭狠砸張男頭部致死,手段極其殘忍。但法醫解剖報告顯示,張男主要死因為橫紋肌溶解症引發其餘併發症,身上傷勢並不足以致死。因此士林地院最終依私行拘禁致死及殺人未遂等2罪判處鍾男16年有期徒刑;余男則因於拘禁張男期間曾給他吸食毒品,加上毒品罪,一共3罪判處16年4月有期徒刑;鍾男的李姓女友則因犯共同私行拘禁罪,遭判10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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