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擬修改聘任辦法 教團指控五缺漏

▲教育部表示將改為先修正「專科以上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讓兼任教師部分權益先納入保障。(圖/記者吳宛縈攝) 大 中 小 勞動部原預告今年八月起部分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但教育部表示將改為先修正「專科以上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讓部分權益納入保障;對此教師工會團體與兼任教師代表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將嚴正拒絕政府各種架空兼任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保障的措施,並強調「沒有續聘保障,就沒有師生權益」的基本道理。教育部今(5)日上午召開修正「專科以上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會議,擬修正「聘任辦法」,高教工會表示,只修正聘任辦法將排除教師工會團體訴求多年的「大專兼任教師不分本職,一體適用勞基法」訴求。對此,高教工會表達強烈抗議,指出教育部今日召開此場會議,邀請與會組成即高度偏向校方,其中學校代表共16名,兼任教師代表卻僅有2名,儼然是傾向校方的「不公正會議組成」。此外,教育部所提出修正「專科以上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草案,未讓大專兼任教師適用教師法上對教師完整保障,根本非「回歸『教師法』保障」。相關內容也與勞動基準法保障落差甚鉅,並不具備替代勞基法意義。高教工會指出,「專科以上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草案,對兼任教師權益保障有五大缺漏,包含「依然沒有續聘保障,等同為大學不續聘兼任教師就地合法」、「課以兼任教師《教師法》上之『義務』,卻排除《教師法》上享有之『權利』」、「繼續維持對『有無本職』兼任教師適用勞工退休金上之差別待遇」、「完全無法涵蓋勞基法之各項勞動基準保障」、「位階僅為法規命,毫無罰則、形同虛設」。教師工會團體強調,「大專兼任教師不分本職,一體適用勞基法」才是出路,各種如「聘任辦法」的補充性措施,應當在確保了大專兼任教師的勞動基準保障後,再來研議;若只是想用聘任辦法取代勞動基準法,全國教師工會團體與大專兼任教師皆無法接受,並將抗議到底。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