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生煤涉季節空氣品質差 縣府限污染減量納許可管制

▲崙背測站PM2.5與「塑化一廠」生煤用量趨勢圖。(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7.04.17) 大 中 小 雲林縣核發六輕生煤操作許可證,將管末污染排放減量(21.75%),採用季節限定污染減量方式強制納入許可管制,透過能源調度進行歲修、降載、防制設備效率提升及燃料含硫分降低等措施,於10月至翌年3月污染排放量進行實際減量,有效降低空品不良時節的污染生成潛勢。雲林縣104年起針對生煤石油焦許可加嚴審查,其中生煤減核231萬2,726噸生煤量、石油焦減核60萬9,340噸,許可證期限均縮減為2年內。分析104及105年六輕發電與汽電共生程序中,麥寮汽電配合生煤減量政策將歲修安排於春冬兩季,惟塑化一、二、三廠有部分製程於夏秋二季進行歲修,甚至春冬生煤使用量高於夏秋季節。
▲崙背測站PM2.5與「麥寮汽電」生煤用量趨勢圖。(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7.04.17)106年六輕歲修計畫6汽電共生製程中,4製程安排於4至9月停車歲修,對於雲林縣空氣品質不良情形好發季節空品改善並無助益,因此環保局考量季節性污染源減量或降載有其必要性與迫切性,要求空氣品質不良期間管末污染排放應進行減量。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空氣品質不良時,減少污染排放是最直接的改善方法,本次採用春冬季節限定減量方式進行管制,透過全廠能源調度如歲修、降載,減少污染排放納入許可證,強制要求工廠配合為全國首創,一年後將進行成效評估檢討,採用滾動式檢討,作為雲林縣空氣品質改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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