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內觸口獼猴遭人誘捕 警循線查獲依法移辦

▲林內鄉林北村獼猴成群出沒,相關單位呼籲切勿擅自餵食或誘捕,以免遭攻擊或觸法。(圖/記者簡勇鵬攝,2017.06.08) 大 中 小 雲林縣林內鄉林北村獼猴聚居地,本(6)月4日發現有名男子疑用食物誘捕1隻小猴,後開車離開,經民眾po臉書揭發,由保七警察隊循線查獲,涉嫌男子雖供稱已在半路將猴子放走了,但警方仍依違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函送法辦。林內鄉林北村觸口一帶經常可見台灣獼猴聚集,約有40隻獼猴會在台3線路上側山溝邊坡旁跑來跑去覓食嘻戲,路過民眾拿手機接近拍照,猴群也不以為意,就連一旁民眾大聲喝斥,猴群也不怕,甚至會拉人的衣褲扯破塑膠袋搶食,有關單位呼籲民眾不要餵食,更不要誘捕台灣獼猴,以免誤觸法網。
▲林內鄉林北村獼猴成群出沒,相關單位呼籲切勿擅自餵食或誘捕,以免遭攻擊或觸法。(圖/記者簡勇鵬攝,2017.06.08)
▲林內鄉林北村獼猴成群出沒,相關單位呼籲切勿擅自餵食或誘捕,以免遭攻擊或觸法。(圖/記者簡勇鵬攝,2017.06.08)該po文臉書影片顯示該名男子疑在轎車後座放置水果或是食物,引誘猴群上車,不久有隻小猴跳上車,該男子立即關上車門開車快速離去,獮猴群發現雖在後方追逐,仍無功而返。農業處長張世忠強調,依野生動物保護法41條,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意獵捕、宰 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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