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油品案遭判2年徒刑 魏應充7月底入監

▲味全油品案二審日前宣判,味全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被依違反《食安法》等罪嫌,判處2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而台北地檢署日前已經發出傳票,傳喚魏應充必須在7月底報到入監。(資料照片/NOWnews) 大 中 小 今年4月27日間,味全油品案二審宣判,味全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被依違反《食安法》等罪嫌,判處2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而台北地檢署日前已經發出傳票,傳喚魏應充必須在7月底報到入監。判決出爐後,魏應充透過委任律師余明賢表示,對於判決結果感到有些遺憾。據余明賢轉述,魏應充知道判決結果後,心情感到相當平靜,最不捨的地方,是手下員工這幾年來所遭受到的委屈跟誤解,讓他們的生活大受影響。至於本案被判有罪的部分,余明賢也轉述魏應充的看法。他表示,魏應充始終相信所有員工都在合法、合乎規定的基礎下從事產品研發,而就判決無罪的部分,魏應充也感謝智慧財產法院能查明真相,還給員工清白,也讓員工不再遭受困擾,回歸正常生活。余明賢提到,魏應充是一位虔誠的佛教徒,面對油品事件產生的紛擾,會用因緣果報的佛家思想來自我釋懷,以坦然正面的態度面對磨難,同時也自認問心無愧。對於判決結果,雖然還是有些遺憾,但未來仍想做一個手心向下的人,持續行善、關懷台灣。味全公司遭控從2007年開始,為了降低成本,涉嫌委託代工的頂新製油,向大統長基公司購買摻入銅葉綠素的油品,再進而攙入味全的油品中來販賣。北檢依《刑法》詐欺取財、商品虛偽標記,以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起訴魏應充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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