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一直有人體自燃的事件發生
尤其在古代,科學技術不發達時,
根本沒辦法找出起火原因!
但目前已經有結論了,快來看看這篇報導吧!-------原文如下---------1853年,英國著名的批判主義文學家狄更斯出版了自己最長篇的作品之一,《荒涼山莊》。縱然,這部揭露英國司法黑暗的小說被認為是狄更斯的最高成就。但在其一眾優秀的代表作當中顯得有些暗淡。
狄更斯小說《荒涼山莊》又譯《蕭齋》今天《荒涼山莊》卻被不少超自然現象愛好者樂道,其原因來自於書中提及的人體自燃現象。在狄更斯的筆下,
象徵邪惡的廢品收購商人克魯克以莫名的自燃結束了生命。為此,狄更斯還遭到了當時不少社會名士的砲轟,稱其宣揚迷信。實際上,他也不過是想表達邪惡最終必定自我滅亡,為何偏偏選中了弔詭的自燃?
(小說中克魯克自燃的插畫)狄更斯的特殊癖好並不是無中生有,在他的時代,人體自燃事件算是一個頗具爭議的話題。
人體自燃現像似乎集合了所有的“未解之謎”的完美特徵。它悠久、神秘、驚悚、匪夷所思,卻又有跡可循,讓人永遠在尋找那個合理的解釋。
溯本逐源,最早關於人體自燃事件的記錄出自17世紀一位學者的描述:1470年,一個意大利人在家中飲酒,當晚發生了離奇的自燃現象,酗酒者因此而亡。另一個案例稱在1725年,法國萊茵一戶人家嗜酒如命的女主人米勒被發現燒死在廚房火爐旁。遺體面目全非,只剩下部分頭顱、下肢以及少許脊椎。
更權威可信的報告在18世紀出現。英國的《倫敦哲學學報》上刊登了一篇關於人體自燃的調查報告。報告中描述:1731年,62歲的伯爵夫人班迪(the Countess Cornelia Bandi)吃過晚餐之後,心情不暢,隨後在女僕的陪同下回臥室就寢。
翌日,家中女僕驚恐地發現女主人竟化為了一灘餘燼,一個大活人被燒得只剩下部分頭顱和四肢。同時房間裡瀰漫著奇怪的油煙味,窗戶上留有油膩且令人作嘔的黃色液體。最終,報告中將原因歸咎於酒精。
不難發現,這些被認為死於自燃的受害者都有很明顯的共性。他們的軀幹幾乎都被燒成了灰燼,只剩下部分四肢與頭顱。我們知道就算是火災中的遇難者遺體也不過被燒得蜷縮焦黑,從未聽說有化作灰燼,還能留下殘肢。吃過烤鴨燒雞的人都知道,在火爐裡最先烤焦的一定是四肢的尖端處,四肢殘留軀乾燒盡實在是蹊蹺。
除了死狀奇特之外,自燃現場除了與被害者直接接觸的物品外,並沒有其他可燃物被引燃。這也是為什麼幾乎所有自燃案件都只在事後才被發現,從未有人親眼目擊。綜合來看,這些案件並不是由周圍環境起火造成的,更像是人體變成了燃料。也許秘密來自於這些受害者體內的某些特質,那會是什麼呢?
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一位醫生林斯利調查了1692年至1829年間發生的19起人體自燃事件。發表在《記錄和疑問》雜誌上,並總結了受害者的特點:
長期酗酒者和沈迷酒精者。顯然林斯利醫生把矛頭指向了酒精。其實當時酒精導致人體自燃發生的說法十分流行,甚至有作家認為自燃就是上天對酗酒者的懲罰。
真的是酒精造成了這一系列的神秘現象嗎?很幸運,在那個時代已經湧現出了一批具備科學精神的學者,德國的大化學家李比希就是個典型。之前狄更斯被炮轟之事就有李比希的一份“功”,對於酒精導致人體自燃的說法他當然不會贊同。但是科學家不會信口胡謅,還是要靠實驗來證明自己的觀點。
(馮·李比希)李比希將大量酒精注射到老鼠體內,並做燃燒實驗。結果,即使老鼠體內的酒精含量達到70%,也並沒有變得更容易被點燃。李比希的實驗確實
證明了體內酒精含量高並不是人體自燃現象的原因。但是受害者中酗酒者比例極高也是不爭的事實,這其中必然有什麼關聯。
一個在人體自燃中倖存下來的特殊案例或許能帶我們接近真相。義大利牧師貝多利曾周遊全國,某天正好在來到姐姐在的城市,就在那借宿。當晚,牧師向姐夫要了一條手帕,說是衣服磨得肩膀難受,想墊一墊。
他姐夫將手帕送到房間便離開了,留他一個人在房中禱告。可沒過多久,牧師發出了痛苦的呼救聲,眾人衝進房間,只見牧師全身被火焰包圍,痛不欲生。火焰消退後,牧師的右臂被燒得面目全非,肩膀與大腿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雖然撿回了一條命,但牧師的日子並不好過。
之後的幾天裡,他的病情不斷惡化,出現了異常的口渴、嘔吐、抽搐等症狀。最奇怪的是他的主治醫生形容他的身體發出了腐肉般的惡臭,坐過的椅子也留下“腐爛和使人噁心的物質”。第四天,牧師在昏迷中死亡。隨後,他的主治醫生將這個病例刊登在了1776年的佛羅倫薩學報上。
這個人體自燃案件顯得有些特殊,除了受害者沒有當場死亡外,他的身份也十分特別。作為牧師他不會與其他多數受害者一樣是酗酒者,但他身體的症狀暴露出了很多線索。
口渴、嘔吐、抽搐、氣味惡臭,這些症狀在今天看來極有可能是糖尿病所導致的酮症。酮症是由於機體代謝紊亂或醣類攝入不足,脂肪大量分解代謝,產生並堆積丙酮等酮體物質,引發中毒。
在胰島素問世之前,大多數糖尿病患者都死於酮症。不過,酮症的病因不止糖尿病一種,除了最常見的飢餓性酮症外,還有一種
酒精性酮症,多發於長期酗酒者。
這可能不是巧合!
酮症所產生的酮類物質都是易燃物,尤其是丙酮,易燃性並不亞於酒精。有人嘗試過用浸泡了丙酮的生豬做燃燒實驗,據說最終的效果與那些自燃現場如出一轍。而殘存的四肢也有了新的解釋,是因為這些部位脂肪含量較低,囤積的酮類物質較少,所以沒有成為灰燼。
那麼,人體自燃之謎解開了嗎?
並沒有。實際上即使酮症假說成立,也只解釋了人體如何在普通環境中燃燒成灰燼的問題。
而真正被神秘現象愛好者們重視的是人體如何自發地燃燒。要調查清楚這個問題,光靠歷史久遠只有文字記錄的案件是遠遠不夠的。在現代刑偵技術發展起來後發生的案件會更有參考價值。
1951年7月2日,美國弗羅里達州的聖彼得堡發生了一起最為著名的人體自燃案件。當天一早8時,房東卡賓特夫人收到了發給租客里瑟的一份電報。她走到里瑟的房門前正準備敲門,卻發現一股熱浪湧出,房門的把手也被烤得滾燙。
(里瑟女士)房東驚慌地以為房間失火了,連忙大喊救命,兩名路過街道的油漆工跑來幫忙打開了房門。結果迎接他們的是比火災還要令人驚恐的畫面。
67歲的寡婦里瑟被燒成了灰燼,就像是在焚屍爐裡燒出來的一樣,但卻剩下一隻穿著黑拖鞋的腳似乎沒有被火焰毀滅。房間裡的大量物品也被火焰的高溫影響,天花板被熏黑,蠟燭和塑料杯子也都融化了。
(里瑟自燃現場)這件事引起了廣泛的關注,起火原因也眾說紛紜。有的說里瑟是被人用高溫噴燈謀害的,有的說是因為吃了爆炸物被炸成灰,甚至都提到了球狀閃電。有人提出了一個新的假說——
燭芯效應。人體的脂肪約在250攝氏度便會開始燃燒,當衣物著火時,皮膚綻裂露出脂肪。脂肪被高溫烤化又滲入衣物,此時衣物就像是蠟燭中的燭芯,脂肪則扮演蠟的角色。
這樣的狀態可以很穩定地保持12個小時或者更久,足以將骨頭燒成灰燼。至於四肢等沒有衣物包裹的部位則很可能保存完好。引發燭芯效應僅僅需要一根蠟燭或者一個未熄滅的煙頭。
里瑟太太的案件若以燭芯效應解釋起來並不復雜。案件發生的前一天晚上,里瑟的兒子曾來探望她,並在8點30分左右離開。當時里瑟已經吃下了兩片安眠藥,並準備再吃兩片。9點左右,房東太太透過窗戶看到里瑟坐在沙發椅上吸煙,之後再見到她就已經是一灘灰燼了。
整個案件實際上並不神秘,也許就是里瑟在沙發上睡著了,沒抽完的香煙落在衣物上,引發了燭芯效應。
只是神秘現象愛好者們往往選擇性忽略這些細節和線索,他們更願意相信那就是恐怖的人體自燃。那些有兩三百年曆史的陳年舊案實際上也都有明確的線索。法國的米勒太太喝著酒在火爐旁被燒成灰燼,伯爵夫人班迪灰燼旁的一盞油燈中的油不翼而飛。當然,所謂的人體自燃事件也並非全是意外。
燭芯效應也是謀殺案當中毀屍滅蹟的一種高效手段!1991年,美國俄勒岡州梅福特市附近的一座樹林中,兩名徒步者發現了一具正在燃燒的女屍。女屍趴倒在地面,體型肥胖,胸部和背部有被捅傷的痕跡。等到警方趕到,女屍已幾乎被燒毀,脊柱和盆骨燒剩灰色粉末。兇手在女屍的衣物上潑灑了一品脫的燒烤啟動液,點燃後引發了燭芯效應,足足燃燒了13個小時才被發現。
7年後,加州犯罪學學院的哈案教授在BBC的一個電視節目上驗證了燭芯效應。他將大小與人體相當的死豬包裹在棉質的毯子裡,撒上少許汽油並點燃。汽油在3分鐘的時候就燃燒殆盡,隨後毯子裹著死豬繼續緩慢燃燒。燃燒期間火勢較弱但穩定,產生的熱量並不大,旁人幾乎不受影響,房間的其他物品當然也一樣安全。最終裹著毯子的死豬燃燒了4個小時,被人為撲滅了。經檢查約有一半的豬肉被燒毀,甚至部分骨頭也被燒成了灰燼。
1998年,BBC的QED節目上,燭芯效應實驗實驗證明了燭芯效應的確能實現人體自燃的效果。那也就不難想像兩三百年前的“人體自燃”是如何發生的。或許是意外點燃了身上的衣物,或許是兇手想要點燃房屋毀屍滅跡。無論如何最終都陰差陽錯引發了罕見的燭芯效應,提前幾個世紀享受到了高級焚屍爐的待遇。
人體真的不會自燃,你看到的不是意外就是謀殺。只是人們更傾向於相信一種神秘未知的解釋,幾百年來選擇性忽略細節,添油加醋繼續傳播。
他們擁抱了神秘,享受的是在未知中人人都無法接近真相的平等。也許他們醒著,也許他們在裝睡。你永遠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就像永遠也無法用科學證明上帝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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