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負債千萬、為母還債,26 歲卻罹患腦瘤 林依晨:我生命中的許多禮物,都是我討厭的事給我的

沒有人生下來就是明星的命,明星也不是一出道就有鮮花與掌聲的,雖然很多明星現在表面上光鮮亮麗,但在觀眾看不見的時候,也有很多辛酸,偶像劇女王林依晨,是不少人青春時代的美好回憶,從《我的秘密花園》、《惡作劇之吻》,到《我可能不會愛你》,她讓不少人相信了愛情。


 
現在的她,愛情事業雙得意,
不過很少有人知道,從17歲入行以來
一路走來經歷了多少坎坷...
 
在林依晨5 歲時,爸媽離婚了... 媽媽為了不讓他們擔心,一直瞞著他們,
說爸爸到外地出差了。
直到高二時,媽媽突然病倒,
林依晨才知道父母早已離婚,
而且家裡已經負債500 萬。
由於收入低,為了能夠養孩子,
林依晨的媽媽同時辦了很多張信用卡,以卡養卡。
在林依晨17 歲的時候,
林媽媽腦子裡長了一個小腫瘤,
實在無力負擔債務才把事實告訴了女兒。
 
 
全家最困難的時候,欠債上千萬 這對一個只有17 歲的高中女生來說,
簡直是一個天文數字。
2000 年,她參加「捷運超美女」競賽獲得冠軍。
媒體問她為什麼去參賽,
是因為從小夢想上臺表演嗎?
林依晨很直接說是為了錢。
「有3萬台幣呢,好像還有一堆百貨公司購物券。」
其實,她想為弟弟換台電腦。
後來,林依晨考入了臺灣政治大學,
還拍了自己的第一支MV,
就是和仔仔周渝民搭檔《makea wish》。
 
被債務追得緊,她只能邊上學邊拍戲... 2002 年4 月,
林依晨主演個人首部電視劇《十八歲的約定》,
林依晨接拍第一部電視劇時,
把這作為一份養家糊口的工作。
每天的日常就是:
拍戲,上課,回家。以及「被黑」。
一邊要上學,一邊要拍戲,為了還債省錢,趕通告都只坐公車, 拍完戲會把盒飯打包回家。
20 出頭的年紀,過得這麼辛苦,
很多人都會抱怨命運不公,
可林依晨在自傳中會寫:
「我擁有一個衣食富足的幸福童年,
構建了我一種積極正面的人生觀,
讓我在面臨到許多成人世界不堪的一面時,
也能有充足的勇氣…」
 
為了幫忙還債,
嬌小的林依晨拿出拼命三娘的精神,
不分晝夜拍戲,22 歲時因拍戲血管爆裂,
她在23 歲就預立了遺囑,
「我的工作需要常搭飛機、拍戲吊鋼絲,
我怕自己突然怎麼樣,
會留下媽媽一個人,我不想留下遺憾。」
2004 年,林依晨主演的首部電影《飛躍情海》上映,
她憑該影片入圍金馬獎最佳女主角。
 

 
以偶像劇摘下戲後,她是第一人! 直到《惡作劇之吻》橫空出世,
平凡的袁湘琴暗戀高富帥學霸江直樹,
傻傻的樣子圈了不少粉,
一度讓粉絲認為湘琴就是林依晨本人。
2008年,
林依晨憑《惡作劇之吻2》獲得金鐘獎戲劇類最佳女主角,
成為偶像劇史上摘下金鐘視後的第一人。
當時她發表了一段特別「不袁湘琴」的獲獎感言:
「當演員的使命是要帶領觀眾去看到更深層次的人性。
我也極力希望自己能做到這一點,
我相信台下的各位大家跟我們一樣,
都是用生命演出用生命在表演,
所以我們不止可以做到像今天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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