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1月寒害現金救助農民3月31前可申請專案輔導措施

上月寒流來襲,造成台中部分農作物災損,台中市長林佳龍(中)20日前往東勢區了解農損情形,他除要求農業局儘速協助農民復耕,並呼籲農民參加農作物保險,保障自身權益。中央社記者廖壬楷攝 105年2月20日 大 中 小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本(105)年1月低溫寒害造成嚴重農業災情,為協助農民順利復耕,已從速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及救助金之撥付外,同時規劃作物復耕復育肥培所需之「國產有機質肥料補助」,可減少天候影響及災損風險之「輔導溫網室生產設施」,及強化生產園區寒害防護之「噴水、噴霧防寒設施」等3項專案輔導措施,以協助受災產業快速恢復生產力,並提升寒害防災能力,只要是在本次寒害申報災損並經審核通過符合現金救助標準之農民,均可於3月底前向鄉(鎮、地區)農會提出申請。農糧署說明,專案輔導措施之項目及標準如下:(一)國產有機質肥料補助:受災農戶因復耕施肥需求,不分長、短期作物,每公頃施用國產有機質肥料6公噸,補助施用工資9千元(每公斤1.5元)。(二)溫網室生產設施:包含鋼骨結構加強型捲揚式塑膠布溫室、捲揚式塑膠布溫室、簡易式塑膠布網室、雙層錏管網室、水平棚架網室、加強型水平棚架網室、果園防護網及防風網等,每公頃分別補助360萬元至11.25萬元不等。(三)噴水、噴霧防寒設施:包含灌溉調控設施及末端管路灌溉系統,補助全套設施造價之49%,每公頃最高補助20萬元,每一農戶最高補助25萬元。受理期限至3月底,務請把握時間農糧署表示,農民只要是在本次寒害已向鄉鎮區公所申報災損並經審核通過符合現金救助標準者,可檢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105年1月寒害天然災害審核通知影本,於3月底前向受災地鄉(鎮、地區)農會申請專案輔導措施補助,該署籲請農民注意受理期限及時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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