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貼出數張對話內容,一名媽媽在4月8日中午帶2名兒子去童裝店逛逛,4歲的小兒子突然想如廁,媽媽想借廁所,店家婉拒,請她帶小孩去隔壁店家或對面廟宇。這名媽媽竟叫弟弟就地排泄,自己就在一旁挑選大兒子的褲子。
▼這名媽媽還在於私人社團po文:「你開童裝店的,連同理心也沒有,只是一個小孩,借用廁所很難嗎?」最後還嗆聲:「
以上是一個媽媽的廢文,以後還是會去當奧客。」
▼她甚至寫了一張卡片留言給老闆:「您可以拒絕出借廁所給我四歲的小孩,所以他只好大下去了!」她不但註明說自己「買了一千多塊」、「糞便有帶走」,還畫了一個糞便圖案以表抗議。
儘管事後這名媽媽有將排泄物處理掉並帶走,但店家被媽媽的舉動嚇得滿臉驚恐!而媽媽發文貼網討拍的內容也被網友轉貼至公開社團,網友說:「對於店家,可能真的有不方便的地方,不能強求」、「有聽過廁所在倉庫內,所以不方便外借的」、「有些店面就真的沒廁所,店家自己也是出去上的」。
▼大批網友則是火大地評論:「這真的假的啊」、「花錢就是老大的心態」、「還敢笑陸客」、「根本就奧客還洋洋自得」、「就算借廁所也不用這樣吧」、「附近如果沒有很遠也是可以去借一下吧」、「我直言我可以體諒這位媽媽的辛苦,可是我不認為這是正當的行為」。
▼少數網友更嘲諷說:「孩子們已經忍不住啦…其實媽媽已經被惹火啦!(媽媽EQ不高的)」這位媽媽討拍不成,反遭大批網友狂轟,最後只好回嗆:「
是啊!我就是奧客,如何呢?」之後卻火速退出該私人社團,還在自己的臉書上發文:「退出社團了,什麼書最可怕?臉書最可怕!」
即使事發後,店家在第一時間沒任何回應,但從大批網友圍譙中能看出,媽媽的行為大家並不苟同。店家不是不借,可能只是不方便啊!況且,消費個一兩千元就可以擁有隨地大小便的權利嗎?這種邏輯也只能讓人苦笑。對了,隨地便溺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說不定這名媽媽會被請去上環境教育課程呢。希望她以後能記取經驗,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這則事件吧。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