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事件8大疑團遂個睇

sponsored特首梁振英被指濫用特權,迫令職員將其幼女梁頌昕遺留的手提行李送到禁區事件,機管局向政府提交報告,公開了機管局、國泰及機場保安公司3方就事件撰寫的報告以及時序,內容顯示梁頌昕在禁區內,先後向國泰貴賓室職員及機場保安公司求助,指要取回行李,機場保安公司職員跟她傾談了20分鐘後拒絕她的要求;國泰亦表示要她取消離境,自行出禁區外,才可以取回行李,但梁頌昕解釋要趕著考試,一定要上機;報告又揭示梁太不滿沒人協助、曾企圖擅入禁區把行李轉交女兒。但報告最後確認事件沒有違反機場保安規定及國際航空安全標準,但認為需聯合3方檢視及優化處理遺失物件程序,又指機管局過去1年曾處理517宗類似個案。然而,記者審視整份報告,發現當中仍有8大疑團,儘管有消息人士解話、但仍有疑團未能解開:1. 若事件是普遍發生,為何梁頌昕當時要致電父親梁振英,並將電話轉交國泰職員接聽?電話對話內容是甚麼?報告均未有提及。sponsored2. 既然機管局指過去曾多次幫乘客將行李帶入禁區,為何今次機場保安公司職員跟梁頌昕傾談了20分鐘後,拒絕梁的要求?消息人士指出,這是時間及地域差異所造成的情況,因禁區內的機場保安及國泰職員,不知道遺失的行李已在禁區外找回;而機管局亦無權批准梁頌昕返回非禁區,因為她已辦理離境手續,若要返回非禁區,就需要在航直公司陪同下,向入境處取消離境,才可離開禁區。3. 機場保安確認行李無違禁品後,梁太曾自行拿著行李,企圖擅入禁區,把行李轉交女兒,此舉會否構成保安危機(例如有不法之徒,在機場保安不為意下,將危機品放進行李內)?消息指出,機管局不會評論梁太的舉措,但強調行李在進入禁區前會再進行X-光檢查。4. 一般而言,乘客攜帶行李進行保安檢查是否必須「同行同檢」?消息人士指出,不是,但為保障自己,鼓勵乘客與行李「同行同檢」。sponsored5. 承上,既然一開始便不需「同行同檢」,為何第二次安檢又要求「同行同檢」?這樣會否構成保安漏洞?例如恐襲者或將危險品插贓嫁禍於乘客,即使首輪安檢能檢測出危險品,亦會失去追蹤插贓者的機會。消息人士只回應表示,這不是保安漏洞。6. 國泰在報告中提及「根據安全指引,航空公司不可為乘客攜帶任何物品進入禁區」,為何機管局反指「可以」?消息指出,機管局認為國泰所言含糊不清,不清楚相關的安全指引屬國泰內部指引,還是引述國際民航規定。7. 既然機管局以往多次以 courtesy delivery 方式,把已尋回的失物經安檢後,帶到機場禁區歸還物主,為何是次卻交由國泰處理?消息解釋,機場保安在進行爆炸品探測試的同時,國泰職員已偕同唐青儀到場認領行李。由於行李已獲確認,故機管局認為交由國泰直接處理較適合。sponsored8. 為何早前多間傳媒實地測試,要求機管局或航空公司職員協助將行李轉交予於禁區的乘客不果?消息指,傳媒實地測試的事件性質與梁頌昕是次事件不同,因為沒有傳媒報失行李,故不會以處理失物認領的程序處理傳媒的測試。梁頌昕行李送禁區閘口時序表3月27日23︰19 梁頌昕手提行李遺留禁區外手推車上23︰42 梁頌昕先後向入境處職員及機場保安公司職員求助23︰48 機場保安公司職員發現行李,檢查後證實無爆炸品3月28日00︰02 梁振英太太梁唐青儀找國泰職員協助 00:07 機管局人員接獲國泰電話,要求機管局人員立即處理在離境大堂發現的行李,因為事件涉及特首女兒。 sponsored00︰12 正在閘口的梁頌昕將手提電話交予國泰顧客服務部職員,電話中的梁振英向職員詢問情況00︰15 機場保安公司助理經理向梁太解釋,程序上不能將手提行李送進禁區,國泰男職員亦曾要求機場人員代送行李但遭拒00︰16 梁太稱不明白為何無人協助她將行李送予女兒,顯得不快(upset),要親自將行李送入禁區,機場保安公司職員曾阻止不果, 兩名機場職員、國泰職員及機場保安公司職員只能尾隨她到北面出境檢查大堂00︰18 國泰職員獲機場保安公司當值經理同意下,終允替梁太將手提行李送入禁區00︰19至00︰53 梁太續向國泰及機場職員表達不滿,國泰禁區外地勤主管向梁太致歉,並解釋基於安全協議,航空公司不能替乘客攜 帶任何物品,梁太肯定國泰職員的努力後離開sponsored00︰25 梁頌昕取回手提行李上機 資料來源:機管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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