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謝淑薇退賽的消息甚囂塵土,許多人認為她拒絕出賽,很愧於國家曾資助她的四千多萬補助金。
支持謝淑薇的人則認為,獎金是選手用好表現換來的,補助金也是選手自己努力爭取來的,運動員的職業生涯很短,沒什麼必要為此感到愧疚。
但其實,並不是每個國家都會提供選手豐厚的獎金,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參與奧運盛會的各國政府給奪牌選手的獎金有多少吧!
(圖/夢遊寫真人謝淑薇 Suwei Hsieh)
最高的是來自東歐的喬治亞,政府祭出的金牌獎金竟多達新台幣3778萬元;接在後頭的新加坡也很大方,每個金牌得主可以拿到100萬新幣,相當於新台幣約2335萬元,銀牌、銅牌得主也各有約1182、588萬的激勵獎金。
可能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台灣排名相當前段,教育部去年修正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在奧運奪金從原本的1200萬元獎金提高為2000萬元,銀牌和銅牌則維持700萬元和500萬元。
而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也為激勵選手,只要選手奪金,奧會主席林鴻道個人再加碼1000萬元,因此像是這次許淑淨奪金後的獎金就超過了3000萬。
(圖/BBC)
一直以來的運動強權美國,給的獎金出乎意料的並不太高,只約新台幣79萬元,不過角力等運動項目會自行提供加碼獎金。比較有趣的是,在德國拿到金牌雖然只有68萬新台幣,但可以無限制免費喝終生的啤酒,南韓則可以免除兵役,白俄羅斯則可以吃香腸吃到飽等等。
除了這些之外,有些國家卻是完全不提供獎金,堂堂大英帝國就是其中一例,為何不提供奪牌獎金呢?英國奧委會發言人的說法是:「獎金不應該是刺激運動員奪牌的動力,因為讓運動員努力的不是錢,而是對運動的熱愛、投入和付出,以及在最高運動殿堂為國爭光的榮譽和使命感。」
金牌所代表的意義當然無價,但它成份中含有的真金不到2%,本身並不帶有多高的價值,究竟選手出國比賽是為個人還是為國家榮譽,只能說人各有志,再怎麼爭論也得不出一個肯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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