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咖喱飯=從古至今,每一個命案兇手都必須面臨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如何處理屍體才能不被發現?就算不能毀屍滅跡,也要最大限度地拖延案發時間,消滅證據,腳底抹油。 阿豪選擇棄屍山林,梁少初分屍包裝成普通垃圾,但是結果都被發現了。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這個故事就是香港電影人肉叉燒包的印度版,在 2013年還被翻拍成電影《人肉咖哩煲》。
這個故事發生在遙遠的1984年。我們要從一個叫做馬萊的警探說起。馬萊在警界服務了17年,案發時他是特別罪案組的探員。1987年1月9日,馬萊在辦公室查閱舊檔案與整理線人聯絡網時,傳呼機忽然響了。在沒有手機的年代大家還記得傳呼機嗎?小編記得爸爸90年代到新加坡後才有的傳呼機,能顯示對方的號碼。後來在2000年左右有了第一個模特羅拉手機,被小編掉馬桶弄壞了!Anyway馬萊安傳呼記顯示的號碼打過去,對方是他認識多年的線人,說是有「要事」非見他不可。一見面,線人便告訴他一個令他一時難以置信的消息--有一名叫甘洛慕都(阿甘)的男子在三年前烏節路一間教堂被三個人殺害,煮成咖喱飯,沿街丟棄。
網友A: 以後還能不能愉快地吃咖喱飯了?馬萊一開始半信半疑,但被線人描述的繪聲繪色,害人有名有姓,又秉著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心態,他立即着手調查,並獲得了上級的支持。由於案件已經過了3年,也沒有屍體和兇器,當時的刑偵技術也還沒有邁入利用先進生化技術的刑偵鑑識時代,因此可以說物證為零,執著的馬萊探員只能從受害人入手。被害人阿甘當年38歲,印度人,是度假營的看守員。他有個34歲的妻子拉美雅絲(拉美),育有兩子一女,家庭表面看起來幸福美滿。
馬萊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阿甘已經被列為失蹤人口,而報案人正是他的妻子拉美。她在1984年12月18日到警署報案,聲稱丈夫自12日說要到馬來西亞雲頂度假後,音訊全無。馬來西亞雲頂是個娛樂度假場所,有酒店,商場,遊樂設施。但是在新加坡人眼裡,雲頂的主要功能就是賭場。當年新加坡沒有自己的賭場,所以想試一下手氣,最方便的地方便是雲頂。從新加坡開車幾個小時就能到達。經常有閒著發慌的老頭老太拿着畢生積蓄去賭個血本無歸,有錢借了高利貸的錢再賭再輸,負責累累後回到酒店上吊或者跳樓。所以雲頂的酒店常傳有靈異事件,特別是First World Hotel 還有 Amber Court.
彩色的大樓是聞名遐邇的第一世界旅館。想要靈異體驗的來這裏就對了。下圖是傳說鬧鬼很兇的Amber Court.這個公寓式酒店一度被荒廢,最近翻新,重新接待住客。據說停車場經常有的車一停就是幾個月,直到拖車把它們走。
馬萊花了幾天時間,反覆研究這份人口失蹤的檔案後,滿腹疑問。首先,阿甘失蹤前並沒有向公司請假。不請假就打算去度假者不是擺明曠工嗎?再者,阿甘欠了一筆水電費未曾還清。他在負債的情況下,怎麼會有閒錢去賭博?最重要的是,印度人向來沒有賭博的習慣,尤其是不愛玩老虎機。阿甘從來沒有上雲頂賭場賭博以及欠下賭債的記錄。更何況根據出入境管理處的記錄,完全沒有阿甘的出境的記錄。看着這漏洞百出,疑點重重的檔案,馬萊不禁開始懷疑阿甘的妻子拉美報案時說了謊。加之傳召她問話時她支支吾吾的表情,對她的懷疑更深,於是馬萊開始深入調查阿甘夫婦的詳細背景。萊發現,阿甘嗜酒如命,喝醉之後,常對妻子拳打腳踢。拉美好幾次因此離家出走,回到娘家哭訴。娘家兄弟為拉美打抱不平,數度找阿甘興師問罪,甚至動過手。拉美的這些兄弟個個都是省油的燈,有黑社會的,有坐過牢的,也有菜場賣羊肉的屠夫。馬萊於是做出了大膽的推斷:這又是一起家庭暴力引發的血案。拉美和其家人由於不堪拉美長期受到家暴,因而謀殺阿甘。兇器很可能就是剁羊肉的屠刀,而且兇手不止一人,因為分屍、剁屍、煮屍及棄屍所需費時,不可能單靠一個人的力量。馬萊按照這個思路調查,收集到了足以讓警方展開拘捕行動的證據(主要是左鄰右舍的口供)。警方的大網拘捕了8名嫌犯,都是拉美的娘家親戚。這8名男女在拘留所內,最初都守口如瓶,對碎屍案的案情一問三不知。在緊鑼密鼓的盤問下,終於有人忍不住先鬆了口,於是警方拼湊還原出這樣一個讓人反胃的故事:事發地點在烏節路的一間教堂。阿甘被拉美的眾兄弟約到教堂打得撲街,有人從後面先用鐵棒把阿甘擊昏,敲碎頭蓋骨。然後屠夫兄弟熟練地用斬肉的手法把屍體被斬成碎塊,放入煮飯的大飯鍋內,用白米混合咖喱煮成為咖喱飯。這麼一大鍋飯被分裝成十幾包,由拉美的三名兄弟沿着教堂一帶的街道,丟棄在街邊垃圾桶內。這種以咖喱飯來「毀屍滅跡」的手法,就算是有人發現,也只會是以為在丟棄殘餘飯菜,沒人會與「人肉咖喱飯」聯想在一起。據說,這些咖喱飯也被發放給教堂的其他信徒,但是這種屬於引起恐慌的言論當然只會流傳在坊間。如果有人真的吃了,心理陰影面積要有多大?
然而,案發過程雖然已經從殘缺的證詞拼湊出來,但卻缺乏有力的物證來指控嫌犯。那個擊昏阿甘的鐵棒,分屍的兇器,煮屍的大飯鍋,裝人肉咖喱飯的黑色塑料袋以及垃圾桶等,在案發三年後早已無從尋獲。更不要說最重要的物證——阿甘的屍體,可能已經隨着一包包的咖喱飯,被填埋在新加坡的垃圾填埋場,要找到無異於大海撈針。沒有屍體,怎麼證明阿甘已死?新加坡歷史上確實有過「無屍判死刑」的案例。1963年,酒吧女郎石菊清被殺,屍體屍沉大海。控方卻援引環境證據裁定被害人的情夫洪山尼謀殺罪成,把他送上絞刑架。雖然有前列可參考,但是阿甘一案,環境證據非常薄弱,不足以支持案件過堂。於是法庭宣判6名男女嫌犯全部當庭釋放。雖然不甘心的特別罪案調查組援引刑事法條文馬上重新逮捕了拉美的三名兄弟。無奈在關押了三人四年後的1991年6月,不得不因為找不到真憑實據,又缺乏新證據下,無條件釋放了三人。如今事發三十餘年,阿甘然是失蹤人口。他到底是否已遭遇不測?這個謎團恐怕永遠也沒有解答。此案從此成為懸案,也成了馬萊探員職業生涯中的一大遺憾。不知道這個案子是不是成了後來人的啟發。我有個朋友的前男友是警察,據說曾經破獲一起相似的案件,有人在家殺人分屍把肉碎衝進馬桶,有骨頭的部分煮成咖喱,拿到樓下丟棄或者喂野貓。因為骨頭太多,一次還煮不完,腐肉的惡臭引發鄰居報警。警察來的時候,發現冰箱裏面還有沒來得及丟棄的大骨和頭顱。不過這麼恐怖的案子媒體是禁止報道的。所以我們能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還有很多慘烈百倍的兇殺案並未公開於世人眼前。作者:涼涼萬福金安本文轉帖自:http://bbs.tianya.cn/post-funinfo-7012042.shtml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