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營養午餐採彈性補助 每餐20元

▲彰化縣至輔教欲處長林明裕間單說明營養午餐精進方案。(圖/記者鄧富珍攝) 大 中 小 彰化縣政府於1日上午由教育處長林明裕簡要說明營養午餐精進方案配套措施,縣府預定104學年度下學期開始一般生營養午餐將採定額補助每餐20元,超出部分由家長負擔,「經濟弱勢學生仍維持全額補助」。與會的還有縣長魏明谷及計畫處長謝昌達以及彰化縣各級學校家長協會理事長柯建麟、彰化縣各級學校家長會聯合會理事長張文相、彰化縣校長協會理事長謝格倫校長及國中、小校長等人。縣長魏明谷表示,營養午餐發展至今,考量現況有些必須改革事項,為免因食材的上漲,影響學生吃的品質,必須有所精進改革,由政府補助一定額度,食材隨著物價的波動,做適度的調整,而省下的經費則將挹注於教育建設的硬體,另外在軟體建設部分,則傾向規劃推動偏鄉頂尖小學,達到照顧偏鄉弱勢學生的目的。林明裕表示,彰化縣政府自民國98年2月開始辦理免費營養午餐,推動至104年度已花費70億餘元經費。因監察院及審計室都請縣府針對全面免費營養午餐政策提出檢討,以符公平正義。綜觀各縣市午餐政策,即便是財源較為充裕的六個直轄市,迄今也無實施全面性免費營養午餐,鄰近的苗栗縣也將全面免費午餐改為部分補助。參酌各縣市作法,營養午餐改為部分補助,實為更有彈性的作法,學校可依家長需求調整費用,以提升午餐品質。林明裕指出,經過家長團體、教師團體、校長協會代表研商,下學期開始縣府每餐補助20元,國中自辦廚房供應午餐者,一般生每餐自費16元;中央廚房及受其供餐學校者每餐自費18元;外訂團膳每餐自費26元。國小自辦廚房供應午餐者,一般生每餐自費14元;中央廚房及受其供餐學校者每餐自費16元(需配送專車);外訂團膳者每餐自費21元。凡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突遭變故、父母一方失業、單親家庭或特殊境遇者而由各班導師認定需要補助者,仍然維持全額補助。同時,取消私立學校一般生之補助。彰化縣各級學校家長會聯合會理事長張文相指出,許多家長願意在自身經濟條件能負擔之下,營養午餐由家長自付,讓結餘下來的經費挹注在其他教育建設,將資源投入位在偏鄉的學校,如提升教育的軟硬體設施及老舊校舍整建,還有對縣內弱勢學生補助等。計畫處長謝昌達進一步指出,為了解多方意見,提供縣府作為上開政策推動之重要參考,縣府於104年12月14至15日針對民眾民調,針對彰化縣中小學校營養午餐精進方案進行電話民調,贊成本案的民眾有68.8%,約近七成,其中「非常贊成」占4.5%,「贊成」占64.3%。值得ㄧ提,受訪者有子女就讀國中、小學者佔35.5%。林明裕進一步指出,這次營養午餐精進方案每年約可挹注4億元用於增加教育建設、改善教學設施和校園環境及照顧偏鄉地區學子。教育為百年大計,為創造永續、優質及安全的教育環境,縣府將優先改善校園安全問題及整建學校老舊校舍,提供學生安全且優質之學習環境。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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