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康師傅餿水油謠言 恐負刑、民事責任

▲近日網路有網友散佈大陸康師傅泡麵使用地溝油、餿水油原料的謠言,可能涉公然侮辱罪、誹謗罪,還附帶民事侵權責任。(圖/資料照) 大 中 小 近日有多個粉絲團惡意散布大陸康師傅泡麵使用地溝油、餿水油原料的謠言,該謠言已被證實為舊文重貼,其實2014年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已發聲明表示,「餿水油事件」為惡意造謠。網友若在網路上造謠散播,可能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第310條誹謗罪,還附帶民事侵權責任。針對去年八月自稱台灣女導遊在巴士上向陸客爆料「康師傅在大陸使用的餿水油數量是台灣的56倍」的視頻,康師傅公司為了維護企業聲譽,已對傳播不實謠言的大陸民眾提告,並求償人民幣150萬元,最後兩方達成和解。面對不實謠言,康師傅公司懷疑是競爭對手惡意操作,意圖使消費者恐慌與破壞康師傅品牌形象。因網路造謠而吃上官司的情形屢見不鮮。曾有網友造謠有便當店拒賣菲勞便當,意圖造成台菲對立,警方認為散播「便當文」影響社會和諧,足以影響公共安寧,將發文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曾亂傳頂新涉入三十多年前「米糠油多氯聯苯」事件的許姓民眾,經頂新提告後,被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韓國也有類似事件,韓女星宋慧喬曾狀告41名網友造謠說她被包養,結果有24名網友被罰錢。惡意造謠並散布於網路,除損害個人或公司名譽外,還造成社會大眾的誤解和恐慌,破壞社會和諧,更誤用網路為霸凌和造謠的工具。網友轉載網路文章實應先求證是否屬實,否則爆料不成,還吃上官司。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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