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名婦人指控今年4月,在姊夫的公司內遭姊夫的賴姓友人襲胸,
並逼口X,她不得已匆匆摸了一下賴男的鳥,離去後怒控賴男涉嫌強制猥褻。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婦人當時身旁還帶著她1歲小孩,且案發地點在位於1樓的辦公室,門外就是人來人往的鬧區,婦人若遭襲胸,大可輕易逃離卻沒離去,卻仍在原地遭逼口X,認為其說詞有疑,今以證據不足為由,將賴男不起訴。
▼女子指控遭姊夫友人摸胸、逼口X。文內均為示意圖
提告的婦人在姊夫的公司幫忙打雜,她控訴今年4月她帶著自己年僅1歲的小孩在公司,姊夫的賴姓友人進來後,和她聊起最近很多年輕女生如果缺錢,就會進行賣身交易的話題。
婦人指控,她對於賴男突提起賣身交易的話題感到訝異,沒想到賴男接著卻突上前對她襲胸,還拉下褲子拉鍊,露出生殖器要求她幫忙口X,她因恐懼不已,只好敷衍地摸了一下賴男的生殖器,隨即要求對方離去,並報案指控遭猥褻。
由於賴男出庭喊冤,堅稱當天雙方僅純聊天,否認襲胸、逼口X,檢方調查發現,案發地點位於1樓,且辦公室外人來人往,從外面即可看到公司狀況,再加上大門是沒上鎖的推拉門,
婦人若察覺賴男話題不對勁,大可直接離開,再加上婦人身旁還有1歲孩子,檢方因而認為婦人說詞有疑點,今以罪證不足為由,將賴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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