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歐陽妮妮因在口袋撿到200元,開心po網而爆紅,北市1名陳姓婦人則是於今年6月間搭捷運,
意外在捷運車廂撿到100萬元,卻貪心地將現金帶回家,吃上侵占官司,原來這筆錢,是一名公司男員工幫公司收取的貨款,卻因搭捷運時,粗心地將100萬元現金遺忘在車廂內,男子驚覺弄丟鉅款,趕緊報案。檢警透過監視器發現陳婦將百萬現金帶回家,台北地檢署今依侵占罪起訴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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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遺失百萬現金的是某公司員工,今年6月,
男子搭捷運幫公司收取貨款100萬元後,將現金放在紙袋中,再裝入塑膠袋拿著,男子在台北車站下車,卻將塑膠袋遺忘在車廂座位上,等到他發現時,列車已開走,男子心急如焚,趕緊通知捷運人員並報案處理。
▼竟有乘客在台北捷運車廂內撿到一百萬元。
但當列車抵達終點站,捷運人員發現男子的塑膠袋已不翼而飛,檢警調閱監視器,發現陳姓婦人當天從公館站下車時,疑似提著陳男遺失的塑膠袋離去,但循線找到陳婦時,百萬現金已少了數十萬元。
陳婦到案堅稱,在車廂內撿到塑膠袋時,不知道裡面裝著錢,回家後打開袋子,才發現裡面裝著滿滿現金,並趕緊將剩下的現金歸還給男子。但檢方認為,一般人不可能撿到袋子,不看清內容物就帶回家,再加上陳婦已將部分款項挪做私人花用,認定她涉犯侵占罪,將她起訴。
拾金不昧才是最高原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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