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宵節,李建良離開時,黃母堅持要將自家產的一些大米、青菜等送給“警察兒子”。
據新華社電一次飯桌上,廣西壯族自治區巴馬瑤族自治縣民警李建良酒後“失言”,告訴同事他有一個“媽”。原來,這是李建良認下的一位“媽媽”,她的親兒子黃某已於15年前被判處死刑。行刑前黃某請求民警李建良照顧自己孤苦無依的母親和一雙兒女,李建良答應了。
死刑犯“臨刑託付”
李建良的母親早已在1996年離世,他口中的“媽”是住在偏遠山村的黃母。這段情緣自2001年開始。
1999年的一天,與巴馬縣交界的百色市田陽縣火車站附近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時任巴馬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隊長的李建良受邀協助破案。很快,犯罪嫌疑人黃某落網。
對李建良而言,黃某並不陌生。上世紀90年代,李建良被調到撤併前的局桑派出所主持工作期間,黃某的母親何秀榮經常來找他,讓他幫忙管教頑皮的兒子。何秀榮的丈夫早年離家出走,她獨自將三女一男4個孩子撫養長大。女兒們相繼遠嫁,唯一的兒子黃某卻十分不顧家。
李建良每次見到黃某,都找他聊天,希望他能承擔家庭重任。1992年,李建良調回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後來他打聽到黃某結婚了,後又繼續到外面闖蕩,還給家裡寄錢蓋新房。他以為黃某闖出了一片天地,誰知事與願違。
據黃某供述,1997年、1998年、1999年,他曾誘騙並殺死3名女子。2001年6月,黃某被判處死刑。臨刑前,他希望與李建良見一面。“李警官,我殺人了,死有餘辜,可是我放不下母親和兩個小孩,他們是無辜的。”李建良回憶說,他趕到田陽看守所見到黃某時,兩人的對話並不多。對於黃某話語裡的期盼,他鄭重地點頭承諾說,“
你放心吧,你媽和小孩的事,交給我了”。
信守承諾已15載
2001年9月,黃某被執行死刑。黃母受不了打擊,整日閉門不出,以淚洗面。由於是死刑犯的家屬,親朋好友也都對他們“敬而遠之”。而黃某的妻子在他被抓捕審判期間,就已離家出走,留下了年僅8歲的兒子和6歲的女兒。法是法,情是情。”看到孤苦的老人和兩個年幼的孩子,李建良擔起了照顧他們的重任。局桑村距巴馬縣城60多公里,但李建良只要一有空,就驅車兩個多小時,翻山越嶺給黃母和兩個小孩送衣送錢,陪他們吃頓飯、聊聊天。
李建良持續多年的傾心照料讓這一家人逐漸走出陰影。今年70歲的何秀榮用壯話告訴記者:
“多虧了李警官,逢年過節都來看望我們,還在經濟上對我們施予援手,重要的是他填補了我心裡那個兒子的空白,有什麼事我都找他商量,幫忙出主意。沒有他,我都不知道這十幾年該怎麼熬過來……”她說,李建良就是她的“警察兒子”。
黃某的兩個孩子因為從小得不到父母的關愛,一度性格有些內向。李建良有空就把他們接到縣城,和自己的兒子一起吃飯、玩耍,平時也常常囑咐村幹部和學校老師多多關照,他每月還從不多的工資中拿出錢來資助兩個孩子上學。如今,黃某兒子已長大成人,在縣城找到了一份工作;黃某女兒從小品學兼優,目前在廣西一所大學學習財務管理。
只是做好該做的
今年元宵節,李建良帶著一箱水果到局桑村看望黃母。得知李建良吃完飯還要趕回去上班,老太太趕緊準備一些新出產的米和茶油等,無論如何讓他帶回去。李建良說,老太太一直把自己當做親兒子對待。“平日裡有個新鮮的芋頭、黃豆,節日有個糉子,都會想到我們,也很疼愛我還在上小學的兒子。”雖然在縣城什麼都可以買到,但李建良明白,老太太是將她認為最好的東西都給了自己。
在李建良的帶動下,現在巴馬縣公安局許多民警都加入到照顧黃母一家的行動中來。談及未來,這位內心柔軟的漢子只是淡淡地說:“
我不是要做什麼英雄,只是想一直堅持下去,繼續扮演她心裡那個兒子的角色,把該做的事情做好,僅此而已。
真的有這麼好心的警察....
你絕對會有好報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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