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3日開庭審理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中)聲請釋憲案,檢辯雙方將激辯檢察官在偵查時聲請羈押被告,律師是否有權閱卷。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05年3月3日 大 中 小 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因涉雙子星弊案,遭到檢方聲押,因不滿聲押庭中被禁止閱卷而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今(3日)召開憲法法庭言詞辯論,賴的律師李宜光主張,就憲法等規定,被告及其律師應有充分的閱卷權,並形容遭羈押的被告所處環境是比受刑人更加恐怖的,因此應該重視被告有行使此項防禦權的權利。賴素如今早8點40分左右抵達憲法法庭,法務部部長羅瑩雪今天也親上火線。依據《大法官》審理法規定,大法官需在憲法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後的2個月內作出解釋,因此院檢依《刑事訴訟法》第33條不准被告律師在聲押庭前閱卷是否違憲,將在520新任總統就職前有答案。大法官今天針對偵查中遭聲押被告是否有閱卷權召開憲法法庭,由司法院、法務部及聲請人賴素如等展開言詞辯論。根據法務部一早所發布的新聞稿表示,偵查階段因案情、是否有共犯都待釐清,若讓被告律師閱卷,了解檢察官握有證據的話,恐怕將有串供、預測檢察官偵查計畫等可能,勢必會干擾日後偵查。被告的辯護人在起訴後才能閱卷,並無違背我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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