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販賣防蚊片 張女被罰3萬元 大 中 小 臺南市張姓女子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上網販賣從日本帶回的防蚊片,被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稽查人員查獲。張女雖表示不知道此舉違法,環保局仍依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開單告發,處罰款3萬元。環保局表示,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環保局加強網路販賣環境用藥查核。今年己查獲9件網路違法廣告販賣環境用藥案件,均要求下架並依法告發。呼籲業者未取得環境用藥執照前,不得上網拍賣環境用藥,違者依環境用藥管理法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環保局指出,國人出國旅遊經常會採購防蚊、驅蟲商品,依據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旅客或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少量環境用藥進口者,限供自用,不得販售。違規販售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款。環保局強調,民眾選購環境用藥時應認明印有環保署許可證字號的商品,不要從網路平台、市場、夜市、牛墟等處購買來路不明的防蚊除蟲商品。出國旅遊如有攜帶少量環境用藥回國也不可販售,以免觸法受罰,得不償失。相關規定可上環保署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http://mdc.epa.gov.tw/MDC/search/search_License.aspx)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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