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法規不符我國民主體制 親民黨提修法促轉型正義

▲針對憲兵濫搜案親民黨團今(10)日召開「落實轉型正義」記者會,將提案廢止不合時宜之法令,並且明定憲兵之權責。立委李鴻鈞強調,不合時宜的法就該廢除,才能「軍歸軍、民歸民」。(圖/記者陳彥驊攝,2016.03.10) 大 中 小 針對憲兵濫搜案親民黨團今(10)日召開「落實轉型正義」記者會,將提案廢止不合時宜之法令,並且明定憲兵之權責。立委李鴻鈞強調,不合時宜的法就該廢除,才能「軍歸軍、民歸民」。親民黨團召開「落實轉型正義」記者會,針對憲兵濫搜案提出修正案,訴求「憲兵僅得就現役軍人行使司法警察權力」、「全面廢除無搜索票之自願性同意搜索權」、「廢除軍訓政時期之《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立委李鴻鈞表示,他相當肯定憲兵隊國內安全之奉獻,但對於此次由少數分子濫用權力而導致全民恐慌的現象,黨團針對現行律法找出了三大癥結點,包括「憲兵之司法警察權」、「無搜索票之自願性同意搜索權」及軍訓政時期制定的「調度司法警察權條例」。立委高金素梅也說,她任第八會期立委時,就曾經提案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但時任法務部認為「可修、不宜廢」,但她強調,原住民曾因為此法受到相當多的迫害,此法會「踐踏人民的權利」,呼籲當時與她一起連署的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國民黨籍立委蔣乃辛等人,再次一同廢止此條例。立委周陳秀霞則以此次憲兵案為例指出,當事人魏先生並非是自願簽署搜索同意書的。周陳秀霞表示,「無搜索票之自願性同意搜索權」在執行上有嚴重侵害到人民權益的疑慮,因此必須刪除。並且為讓憲兵專注軍事警察之任務,將會增列《刑事訴訟法》第231條之1條條文修正草案。李鴻鈞指出,這些舊時代所遺留的法令,必須要修改才能夠落實轉型正義,讓「軍歸軍、民歸民」,才能夠保障人民的權力。他以《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為例,條例中仍設有推事、設治局長、警保處長、警長及警士等單位;李鴻鈞認為,這些是不合時宜,且明顯不符我國目前民主進程,應予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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