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與17歲女兒共侍一夫 ,買春藥強迫女兒xx,至今不認錯不悔改!竟然是因為……

她是不幸的。經歷過一次失敗的婚姻,第二個丈夫又與自己的親生女兒發生了關係。 她是可悲的。眼看著親生女兒與自己的丈夫發生關係,她卻沒有制止,三個人仍舊睡在一張床上。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post_3184574_1.html/ ] 她是愚昧的。為了不失去自己深愛的丈夫,她容忍了女兒與繼父間發生的一切,甚至一度母女“同侍一夫”。 這,是一起令檢察官覺得難以啟齒的案件。她,是一個令法官想不通的母親。 12月7日,是這個母親刑滿釋放的日子。 記者在鞍山市第一看守所等候許久,終於在夜幕即將降臨時,等來了她——37歲的張藝。 身穿一身紅色運動服、頭紮馬尾辮的張藝,臉上少有歲月痕跡,很難讓人將其與一個17歲女孩的母親聯想在一起。只是此時,她的眼裡閃爍的陣陣迷茫,可以略見滄桑。 7個月的徒刑仍沒有換回張藝的醒悟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www.tiexue.net/ ] 在看守所辦公樓的一間會議室內,記者與張藝進行了一番對話。糅合了她的講述與司法機關為記者提供的材料之後,案件的清晰脈絡展現在了我們的面前——一個內心麻木的母親,因為自己對“愛情”的不舍,將親生女兒一步步送上了賣淫之路。 荒唐家事 強姦報案引出母女“共侍一夫” 母親對愛的理解:“我不恨他,其實我們挺相愛的,發生這種事也不能光怨他,女兒也不小了,也不是不懂事。” 案情閃回 2000年之前,女孩李麗擁有一個完整的家。父母都有收入,生活還算富足。但隨著這一年父母的離異,李麗的生活發生了變化。她被判給父親,繼續留在海城的家中生活。 2002年,母親張藝與第二個丈夫王亮登記結婚,並搬到了鞍山暫住。李麗從此開始在鞍山、海城之間輾轉。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 ] 今年5月3日,張藝母女在與王亮見面時發生了糾紛,被帶到派出所後,民警揭開了一段令他們難以置信的荒唐家事。 張藝、李麗母女報案稱,王亮將張藝的女兒李麗強姦。經過公安機關審查,王亮與張藝、李麗母女二人都曾有過性行為,不能確定王亮強姦,但他們的行為涉嫌聚眾淫亂。 今年年初,17歲的李麗搬到鞍山與母親和繼父住在了一起,在僅有一張雙人床的租住房內,母女與繼父的關係發生了改變。 “有一次,王亮睡在我們中間,把手伸進我女兒的被窩裡……後來有一天,我看見他和我女兒發生關係。”在鐵東檢察院公訴案件審理報告中,記者看到了張藝這樣的供述。 筆錄中顯示,今年4月的一天,王亮事先將想法告訴了張藝,隨後與李麗發生了關係,張藝目睹了女兒與繼父上演的醜劇。 對於這一切,張藝用一個“愛”字解釋了她作為一個母親的麻木,也正是因為如此,王亮更加肆無忌憚,母女二人與繼父的關係幾近淫亂。在公安機關的預審卷中張藝供述,王亮當著她的面與女兒發生過5次性關係,還有兩次王亮與女兒發生性關係後又當著女兒的面與自己發生關係。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post_3184574_1.html/ ] 屋簷遮住了醜陋的一幕,但在派出所內三人交代了一切,偵查機關以涉嫌聚眾淫亂罪將此案移交鞍山市鐵東檢察院審查起訴。“以聚眾淫亂罪起訴並不貼切,按照法律規定指控張藝介紹賣淫罪是準確的。”鐵東檢察院公訴科科長侯偉說。 對話母親 記者:在發現女兒和王亮發生性關係之前,沒有任何徵兆嗎? 張藝:孩子15歲的時候我就發現王亮摸過她,他對我女兒特別的好,不像是父親對女兒的那種好。從那時開始,孩子很少來看我,每次來都是一兩天后就著急走了。 記者: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你好像並沒有覺得無法接受? 張藝:發生就發生了,把孩子領走就拉倒了,我並不想離開王亮也不恨他,因為我太愛他了。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www.tiexue.net/ ] 記者:即使因為這個你進了看守所,還是不恨他嗎? 張藝:我不恨他,其實我們挺相愛的,發生這種事也不能光怨他,女兒也不小了,也不是不懂事。 記者:那你為什麼還要報警說他強姦女兒呢? 張藝:他與女兒發生關係我沒有告他,是因為我太愛他了。但當時他要打我和女兒,我就急了,所以就報警了。 荒唐母親 “徵婚”將女兒推向賣淫路 母親對此的解釋:“我能做到犧牲女兒來縱容他,女兒走了就結束了,這就是解決的方法。”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 ] 案情閃回 繼父和女兒之間發生了性關係,年幼的女兒沒有報案,作為母親的張藝也沒有報案,她認為把女兒領走了,所有的一切都“拉倒”了。“孩子也不小了,找個大幾歲條件好點的對象嫁出去也就算了。”張藝選擇的解決問題的方式,最終把親生女兒引向了賣淫之路。 2005年3月的一天,張藝帶著女兒來到了位於鞍山市山南地區的良緣婚姻介紹所,自稱是女孩的姑姑要為其徵婚。 “找個有錢的,條件好就行,歲數大點沒關係,一個月給個2000元~3000元,並說李麗是個處女。”婚介所老闆告訴記者這是張藝為女兒的徵婚條件。 按照這個標準,婚介所為李麗介紹了家有妻室的老王。49歲的老王早在2004年就在該婚介所登記註冊,並告訴婚介所老闆自己已經有妻子了,但妻子有病不能過性生活,想找一個歲數小的女子“找心情”。 “我當時不知道老王有妻子,一起吃第三次飯時才知道他有老婆。”面對記者,張藝表示自己當時並不知情,而在接受檢查機關的審查時她並不是這麼說的。“張藝隱瞞女兒不是處女的事實,以此與老王談好價錢第一個月3000元,以後每月2000元。”主訴檢察官孫麗豔說。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post_3184574_1.html/ ] 與老王談好條件後,雙方都向婚介所支付了100元中介費,之後李麗開始與老王單獨電話聯繫。 在李麗給公安機關供述的筆錄中,記者看到,3月24日李麗與老王第一次見面,只知道這個人已經49歲,在談好價錢後甚至連老王的名字都不知道就答應了。“見面第二天給我打電話,把我接到一個房子裡給我500元錢讓我買衣服。隔兩天又打電話,我又去了那房子,他又給我500元錢,然後很自然地來碰我,因為我拿了人家的,我就同意了。”就這樣,李麗通過婚介所走向了賣淫的道路,在近一個月的時間內,李麗與老王共發生了五次關係,每次發生完關係兩人立刻就分開,老王一共給了她3000元錢。 對話母親 記者:你是怎麼想起給17歲的女兒徵婚的? 張藝:她虛歲已經18了,已經不小了,我就是18歲搞對象,19歲結婚,20歲生的孩子。 記者:徵婚是不是跟她的繼父、你的第二個丈夫有關?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www.tiexue.net/ ] 張藝:我想給她找個條件好點的對象,結了婚孩子走了也就拉倒了。 記者:你沒想過其他的解決方式? 張藝:我能做到犧牲女兒來縱容他(王亮),女兒走了就結束了,這就是解決的方法。 記者:作為一個母親,你在整件事中有錯誤嗎? 張藝:我惟一的錯誤就是不該讓女兒到我這來。 記者:有沒有覺得對不起女兒?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 ] 張藝:我惟一對不起女兒的就是搞對象出現這種事,我很後悔。 荒唐行為 母親給17歲女兒買來催情藥 “李麗個子很高,發育的很成熟很豐滿,但她的言談和為人處世並沒外表那麼成熟。”主訴檢察官孫麗豔說。 案情閃回 “就是我不跟她去,她自己也會去,可能還會找個年齡更大的。”在張藝的眼中,給女兒徵婚是很正常的事,女兒李麗非常倔強而且有主見,發生什麼事從來不跟母親說。 張藝表示,在婚介所的介紹下見過老王一面後,都是女兒李麗單獨與老王聯繫,拿到的錢都是女兒自己花,她從來沒要過,這些都是女兒自願的。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post_3184574_1.html/ ] 由於無法找到李麗本人,她的內心感受無從得知。在檢察官口中,記者瞭解到李麗並不是她母親所說的那樣。 “李麗個子很高,發育的很成熟很豐滿,但她的言談和為人處世並沒外表那麼成熟。”主訴檢察官孫麗豔說,“她告訴我,媽媽得知她與繼父的關係後,想讓她擺脫繼父,所以她才在母親的帶領下去徵婚的。媽媽帶她去徵婚她便去,根本沒有什麼主見。”據檢察官分析,張藝之所以默認了女兒與繼父的關係,又帶女兒去找有錢人徵婚都與王亮所擁有的一個攤位有關。因為王亮曾說:“我在西柳有一個床子給張藝的朋友做銀行抵押,結果被騙了,為此我們經常發生口角,張藝就對我說她和女兒以後掙錢養活我。” 尤為讓檢察官震驚的是,老王在與李麗的交往中,曾經因為李麗在發生關係時反應冷淡說她性冷淡。為了不讓老王“跑了”,張藝還與王亮親自示範教授女兒“床上功夫”。在張藝的供述中,記錄著她曾經為此購買了催情藥,讓17歲的女兒吃下後與繼父發生性行為,但發現吃藥並沒有作用。於是張藝與王亮又用實際行動來演示給女兒看。 “面對母親的行為,李麗非但沒有恨自己的母親,反而覺得這都是正常的。”主訴檢察官孫麗豔認為,“這也反映出李麗辨別是非的能力有限。” 經審理,法院認為張藝的行為已經構成介紹他人賣淫罪,判處張藝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婚介所老闆此前也因介紹他人賣淫被判處拘役五個月。 12月7日,鐵東法院的一名法官來到鞍山市第一看守所,宣佈了這一判決結果。因為刑期是從張藝被羈押之日算起,所以張藝在宣判後被當即釋放。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www.tiexue.net/ ] 對話母親 記者:你現在自由了,有什麼打算? 張藝:我覺得法院判七個月有點輕了,我責任很大,我準備在裡面待三年呢。 記者:你的責任大在哪裡?為什麼你會不想出來? 張藝:我也不知道自己責任在哪裡,我不知道自己現在該去哪,也不知道該去幹什麼,更不想去面對我的家人。 記者:分別了這麼久,怎麼不想去面對家人呢?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 ] 張藝:法院都判我是聚眾淫亂了,我還進了看守所,也不知道他會怎麼對我。 記者:你不知道自己是因為介紹女兒賣淫而被判刑的? 張藝:我沒介紹女兒賣淫,我就是跟她去徵婚了,那怎麼能算介紹賣淫呢? 記者:現在女兒在哪你知道嗎? 張藝:我不知道她在哪,也找不到女兒。我心裡很想她。 記者:你覺得女兒會恨你嗎?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post_3184574_1.html/ ] 張藝:我認為她不會恨我,她也許會不理解,但她可以重新再來。 記者:聽你的話,感覺你並不認為自己已經犯罪了。 張藝:我不認為我犯法了,也不知道犯罪了,我覺得到婚介所去很正常,出現這些事只是因為我命不好。 採訪結束後,天色已經完全暗了下來,身上只穿了套運動服的張藝仍舊不知道自己該到哪裡去,只是覺得該去王亮那拿回自己的身份證。走出看守所的大門,王亮早已經拿著棉衣等在那裡,兩人沒有久別重逢的喜悅,而是默默地消失在夜色中……(文中涉案人物均為化名)(本報特別報道組 文/圖)(感謝鞍山市鐵東檢察院大力協助採訪) 記者感言:自私的“愛” 盲目的“愛” 初聞母親介紹女兒去賣淫,震驚!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www.tiexue.net/ ] 再聞母親與繼父教女兒房事技巧,一名檢察官所說的感覺油然而生,噁心! 事件的背後是怎樣一對母女?當記者與這位母親交談過後,所有的疑問都有了答案:這一切僅僅是因為母親對第二個丈夫自私的愛,盲目的愛。 在經歷了一次失敗的婚姻後,她似乎找到了那份期待已久的愛。而正是因為這份愛,她漠視了丈夫與女兒間發生的一切,為了讓年輕的女兒退出對這份愛的爭奪,她無視一個母親應盡的義務與親情,將女兒引向了賣淫之路。 未滿十八歲的李麗是無辜的,某種程度上講,作為母親的張藝也是眾多社會問題的一個犧牲品,盲目的將自己經歷過的早婚加載到女兒身上,同時對法律無知的她並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在犯罪,甚至走出看守所時仍舊不知自己罪在何處。 張藝母女將成為人們心中永遠的遺憾,法律可以給予張藝相應的懲罰,但是給孩子或者整個社會造成的觸痛是無法抹去的,留給人們的應是更多的思考——法制社會的進程中,太多問題需要我們細心詮釋。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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