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賠150萬 「阿帕契姐」李蒨蓉撞騎士和解破局

藝人李蒨蓉(右)104年在台北市開車擦撞一名身障騎士遭起訴。台北地院15日開庭,雙方對和解金額談不攏,結果調解破局。中央社記者蔡沛琪攝 105年3月15日 大 中 小 藝人李蒨蓉因惹出阿帕契貴婦參訪團事件而遭到社會關注,去年4月間,她在台北市基隆路駕車切換車道時,因未留意而撞傷騎殘障機車的60歲古姓男子,被控告過失傷害。台北地院今(15日)開調解庭,李蒨蓉表示自己願意賠償30萬元,但古男要求150萬元,雙方沒有共識,調解破局,全案將由法官開庭審理。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4月14日下午,藝人李蒨蓉載著同為貴婦團的一名好友,自基隆路高架橋開下匝道,右切至外側車道時,與古姓男子所騎乘的身障機車發生擦撞,造成古男雙腳及身上有多處擦挫傷,左手肌腱斷裂因而住院開刀。警方由車禍現場狀況研判,基隆路高架匝道設有禁止切換至外側車道的標誌,肇事主因應為李蒨蓉違規。雙方今天經過約半小時的調解,最後宣告破局,李蒨蓉受訪表示,自己已盡最大和解誠意,遺憾無法和解落幕,健康是無價的,今後將進入審判程序。古男則表示,李蒨蓉的保險公司人員雖然將賠償金額從22萬元提高到30萬元,但畢竟與他要求的150萬元差距太大,因此無法和解,全案將進入實質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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