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提案下修罷免法 未來罷免將可以宣傳

▲時代力量黨團今(15)日召開週二例行黨團會議,將提案下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未來將採「簡單多數決」,且宣傳罷免將可不受罰!(圖/時代力量提供) 大 中 小 時代力量黨團今(15)日召開周二例行黨團會議,立委徐永明表示,為了賦予「直接民權」,同時呼應公民團體的長期訴求,將提案下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未來將採「簡單多數決」,且宣傳罷免將可不受罰!時代力量黨團今提出降低罷免門檻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追究324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的《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草案,以及因應日前因憲兵辦案引發「同意搜索」的爭議,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關於《選罷法》修正草案,徐永明表示,特色在於降低提案、連署門檻為1%、10%;且罷免結果採相對多數決,將現行法規中的「投票需經原選舉區總人數半數參與,且同意票數必須超過二分之一」的規定,改為簡單多數決。徐永明強調,做此修正是為賦予「直接民權」,同時呼應公民團體的長期訴求。針對「割闌尾行動」時,有民眾因宣傳罷免案導致受罰,時代力量黨團版本將刪除「罷免不得宣傳」之規定,除了建置可電子系統以進行電子連署外,也刪除現役軍人、公務員不得連署罷免的規定。徐永明說,更重要的是,若罷免投票期間有其他各類選舉,「應」與其他選舉同時舉行。如此一來,便可以提高罷免案之投票率。而為了降低罷免連署的困難度,時代力量版本中將延長連署時間。立委、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及縣市長之罷免案連署時間,將從現行的30天延長至90天;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的罷免連署期間,則從現行的20天延長至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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