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留遺書自曝偷情7年354次 綠帽夫提告她反辯遭X侵



▲一名人妻日前在遺書自曝姦情,夫得知被戴綠帽後提告,她辯稱是遭對方撿屍X侵。(圖/示意圖,翻攝自網路,圖中人物非當事人)

新北市一名蘇姓人妻和開設文具店的已婚李姓男子,2006年底兩人暗通款曲,直到2013年9月蘇女因情緒崩潰,留下遺書準備輕生時,通知丈夫看遺書,卻意外自曝姦情,蘇夫才知自己戴了近7年的綠帽,事後找李妻理論,並分別對妻子和李男提告,新北地院認定蘇女、李男共啪啪啪354次,今判2人各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4萬元。



【辯稱雙方配偶知情 搞錯追訴期】

李男(43歲)、蘇女(39歲)應訊時都坦承姦情,近7年多來啪啪啪地點遍佈全國各地汽車旅館,但都辯稱2人配偶早已知情,還表示,雙方的配偶提告時,已超過時效5年的追訴權。

檢警調查發現,李男和蘇女在應訊時坦承,自從2006年底就發生不倫戀,時間持續6年多,多次在全國各地的汽車旅館啪啪啪偷情。直到2013年9月,2人關係生變,李男向蘇女獅子大開口討300萬元,蘇女無法承受而情緒崩潰,寫了封遺書留給丈夫,並主動坦承和對方發生姦情。

蘇女在信中提到,2006年因酒醉遭李男撿屍X侵,事後對方以此要脅逼迫,否則就要將此事曝光,自己只好無奈配合。蘇女丈夫得知後,怒氣沖沖地到李男文具店內理論,更將自己妻子和李男外遇的醜事告訴李妻。

法院審理之後,李男和蘇女均坦承犯行,但李男辯稱蘇女丈夫曾說「三年前我就知道了,只是看我老婆要不要回頭」等語,認定蘇夫早知此事,卻在去年1月才提告,早就過了6個月的告訴期,但法官不採信,判決李男和蘇女各8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另李妻對蘇女求償300萬元,蘇女辯稱遭李男灌醉撿屍X侵,李男還以此要脅索討300萬,自己才被迫和對方持續關係,她控告李男X侵和恐嚇取財部分,檢方不起訴,法官也不採信蘇女說詞,判決她須賠償李妻60萬元精神撫慰金。 喜歡這篇文章嗎?快分享吧!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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