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姊妹竟強押對方拍裸照 背後原因竟然是.... 網:太嚇人!(6P)



台北一名林姓女子與張姓女子是閨蜜,但日前雙方發生口角,林女竟跑到張女住處,將張女推倒在地強脫衣物,用手機拍下裸照後以LINE傳給自己,張女因不甘受辱提告,但在檢方調查期間撤回傷害告訴,而妨害自由屬公訴罪,檢方仍將林女起訴。



根據檢方調查,林女與張女是同事兼好友,原本感情不錯,但日前發生口角,林女竟衝到張女住處堵人,看見張女開門就強行入屋,將張女推倒在地並脫光對方全身衣物。



張女後來逃跑到臥房,又再被林女推倒,全身因此多處挫傷,還被林女持手機拍下裸照,林女逼張女簽下「放棄對被告所有法律追訴權」文件,並拒絕歸還張女手機,還用LINE將裸照傳給自已。



張女不甘受辱而提告,檢方傳喚林女時,林女還辯稱雙方是好友,常常這樣玩,後來張女撤銷傷害告訴,但因妨害自由屬公訴罪,檢方仍將林女起訴。





(以上配圖均為網絡資料圖與本文無關)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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