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藥性侵多名女子且偷拍性愛影片的淫富少李宗瑞
將在牢裡好好反省了,
因為他至少要服有期徒刑22年10個月。
淫魔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20名女子並偷拍性愛影片,去年被高等法院認定性侵、偷拍其中20人,依強制性交、乘機性交與妨害秘密等罪,
累計判刑79年7月,應執行30年,其中有5個單純偷拍所犯的妨害秘密罪,已被合併判刑3年2月先定讞,其餘部分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今(23)日針對李宗瑞涉及的強制性交等案宣判,
判處李宗瑞22年10個月定讞,至於另涉的8人10罪部分則發回。
李宗瑞從2009年起,
陸續從北市夜店帶34位正妹回自家豪宅性侵並偷拍,2012年7月遭一對姊妹花指控才被查獲,經警方追查,被害女子超過30人,社會震驚,
也使台灣的夜店文化與撿屍惡習被檢視與探討。
警方調查發現,李宗瑞不但對被害女子下藥,使其無力抗拒而被性侵,還偷拍性侵過程,並將所拍的影片,照片收藏,
甚至傳出有知名女星也是受害人。2012年8月,李宗瑞逃亡遭警方通緝,同月23日向警方投案
,他堅稱與所有被害人均合意性交。
李宗瑞3年前到案被關押至今,並於去年10月開始服刑,本月初他因被第21名女子指控性侵到高院出庭時,難得不戴口罩遮臉,身形消瘦,不見當年混跡夜店的意氣風發。
本帖最後由 mhuwei 於 2015-10-23 18:1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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