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伴侶突然病危,不能不說是一種巨大打擊。今年,大陸百色市的林女士(化名)就不幸遭遇了這種變故:
為了給腦溢血的丈夫治病,她不惜耗盡家財,但最終丈夫還是成了植物人。更加悲劇的是,搶救期間,林女士還突然發現,身為公職人員的丈夫李某在外有女人,李某甚至還以配偶的名義,給對方購買了養老保險。
為了追回被丈夫偷偷送出去的共同財產,林女士向李某所在單位尋求幫助,得到的答覆是,李某確與他人發生婚外性關係,但不能確認是「婚外情」還是「一夜情」,財產糾紛應由當事雙方協商。林女士轉向保險公司要求全額退保,也遭到拒絕。
傍晚時分,林女士望著窗外,前路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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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正甜蜜 丈夫突變植物人
11月18日午後,百色市區,氣溫接近30攝氏度,林女士卻把自己包裹得嚴嚴實實,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的冬季似乎比其他人更早到來。
「一整年都好像活在冬季,自那天出事之後。」找一個僻靜的咖啡館落座,南國早報記者面前的林女士妝容精緻,但厚厚的粉底,仍掩飾不了她的憔悴。林女士所說的那天,是2015年3月6日,她和先生的第13個結婚紀念日。
談話間,
林女士的丈夫李某正躺在醫院ICU病房,依靠呼吸機維持生命,處於植物人狀態,隨時有進一步惡化和死亡的危險。
雖然時間過去了大半年,但對於3月6日發生的事情,林女士記憶深刻:那天是週五,一大早起床還沒上班,心早已飛到了靖西,外地工作的丈夫正等著她下班後前去團聚,一起慶祝這個特殊日子,一家人好好過一個週末。
「或許是樂極生悲,也或許是冥冥中天意注定。」林女士說,上午上班時,她還琢磨著午休時間去商場挑選個結婚紀念日禮物,正當她越想越美時,一個電話讓她突然從天堂掉落到了地獄,丈夫單位通知:李某因突發腦溢血,被送進了醫院,情況危急。
2
妻救夫耗盡家財 忽發現性愛USB隨身碟
從縣醫院轉到百色市醫院,接著又緊急送往自治區一級醫院,前後花費超過150餘萬元(約760萬台幣),
雖然李某有公費醫療,但其中很多自費項目都是林女士籌措的,除家裡的十幾萬元現金,她還向親戚借了錢。但最終還是回天乏術,李某成了植物人。
這是一個令人同情的人間悲劇。但這幕悲劇,卻因為一個性愛隨身碟的意外出現,更添幾分唏噓。
當著林女士的面,
記者把這個隨身碟插進了隨身攜帶的筆記本電腦。鼠標一點擊,裡面全是李某和一名陌生女子的性愛影片和照片,標注的時間從2011年開始,直到事發時的2015年。
看著這些赤裸的畫面,早已知道事情真相的林女士仍然難以釋懷,用光了整一包紙巾,才定下神來。她哽咽著說,先生被送往南寧醫治幾天後,她再次返回靖西整理物品,在辦公室不顯眼位置,發現了這個隨身碟,
「十幾年的夫妻情分,拼盡全力的搶救,在這個隨身碟面前,瞬間成了笑話」。
據林女士介紹,他們夫婦是大學同學,按照現在流行的說法,李某是個「鳳凰男」。當初面對這樁婚事,林家人是極力反對的。婚後的日子過得也是緊巴巴,直到孩子降生,一家人仍然擠在一個不到40平方米的居室中生活。日子終於慢慢好了,李某在事業上也更進一步,2011年從百色被調往靖西,官升一級。
「當初也知道兩地分居容易出問題。」林女士說,先生剛調往靖西時,她也有過擔心,但念著對先生的支持和夫妻深厚的感情,也就沒有反對。
雙手能握得住結婚證,但卻握不住林女士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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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為情人買保險 以配偶名義投保
雖然遭遇伴侶肉體背叛,但介紹李某時,林女士卻近乎執著地稱呼為「我先生」,箇中滋味,旁人無法體會。
事實上,李某不僅僅是肉體上出軌,甚至連精神上也偏離了這個家庭。
林女士向南國早報記者出示了一份養老保險合同,這是
李某以「配偶」的名義給他的情人劉某(化名)購買的,價值20萬元,每月交納2000多元保費,於2014年生效。從2014年開始至李某出事,已交保費1萬餘元。
保險合同的存在,林女士並不感到意外,畢竟很多婚外情都是以金錢為紐帶維繫的。發現優盤後,在她一再追問下,李某單位同事交出了這份隱藏起來的保險合同。令她痛徹心扉的不是金錢,而是先生關心起了情人的養老問題,還以夫妻名義贈送保險。
從交往時間之長,以及同事隱藏保險合同的情況猜測,林女士認為,李某所在的單位和同事,顯然知道這段不道德感情的存在。在林女士看來,部分公職單位和黨員幹部對生活作風問題的麻木,是導致她家庭悲劇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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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為退保而奔波 全額退保遭拒絕
除了精神上的傷害,李某出事後,林女士的經濟壓力也陡然增加。為了追討回丈夫背著她送給劉某的共同財產,她曾委託律師和劉某進行過溝通,雖然明知丈夫送出去了金項鏈、現金等財物,但苦於沒有直接證據,無法要回。
唯一有希望追回的,只剩下寫有李某和劉某名字的保單。
在林女士看來,自家的錢,被丈夫偷偷地給了情人,以配偶的名義購買了保險,她要求保險公司全額退保,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但事情並沒那麼簡單。
從保險業務員交涉到百色市支公司,再到廣西區分公司,耗時幾個月,林女士得到的答覆都如出一轍:保險合同已經生效,無法全額退保。
「他們明明不是合法夫妻,以配偶的名義購買保險,怎麼就能生效呢?」整個下午的交流中,林女士顯露出了難得一見的氣憤。為了退保一事,本就身心疲憊的她來回奔波,再次接連受到打擊。
11月19日,涉事的保險公司給記者發來了說明:根據《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投保人具有保險利益,合同經李某、劉某雙方簽字確認,合法有效。有效合同無法全額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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