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中一學歷, 現年28歲從事倫敦金經紀嘅被告人丘欣桓, 今年2月24日晚上被巡警截查, 搜獲一包333克重嘅白色粉末.丘欣桓被捕後供出果包係K仔, 用咗$16,000同明叔買, 諗住自己食同開P時招呼朋友用... 咁警察就依法起訴佢販運毒品罪!!但爆笑嘅事發生了... 上庭前包粉循例都要拎去化驗... 點知化驗結果係包粉無任何毒品, 甚至連受管制藥物嘅成份都無... 係小小都無!! 一d 都無!!!因為丘欣桓認咗罪, 所以就算果包係麵粉, 都可以照告販毒罪. 而且法官質疑被告誠信, 認為被告是意圖轉售"毒品", 只是巧合被騙搜不到毒品, 所以重判35個月監.法官話:「倫敦金騙案就多, 正當職業無咩聽過.」「一日食二、三十克, 食死咗啦!除非佢一路食開果d全部都係假啦!」
帶包合法嘅粉坐監3年... 係咪好柒呢?
倫敦金從業員聲稱不時購買毒品,今年初他在寓所下遭巡警截查,發現他身懷一包白色粉末,他警誡下承認是K仔。惟化驗後發現粉末內無任何毒品或受管制毒藥成份。從業員昨在區院承認準備販運他相信為危險藥物的物質罪,法官得悉他曾向警員稱日服20至30克所謂K毒後笑言:「一日食20至30克,食死咗啦!天方夜譚!除非佢一路食開嗰啲全部都係假啦!」
記者:楊家樂控方透露28歲被告丘欣桓有三次案底,均與毒品無關,但他案發前剛因盜竊及誤導警員被判緩刑。控方指被告教育程度只得中一,曾任跟車工人,其後任倫敦金從業員。法官李運騰聞言問:「佢係正當定係唔正當嘅從業員?倫敦金呢個詞好敏感。」惟控方稱被告無提供資料。官指控罪少見押後判 案發於今年2月24日晚上,有警員巡經將軍澳明德邨明覺樓地下,見被告形跡可疑遂截查,在其斜揹袋搜出密實袋,內有白色粉末疑似毒品,遂拘捕他。警誡下被告稱粉末是俗稱「K仔」的氯胺酮,是他向「明叔」以16,000元購入。惟根據政府化驗師分析,發現該包淨重333克的粉末不含毒品或第一部毒藥。毒品專家指若按照當時氯胺酮的平均黑市價計算,該批粉末市值應為4萬多元。由於被告管有他相信為危險藥物的物質,以作出販運或目的是販運,因此被控。
辯方求情時坦言,「如果佢(警誡下)唔講嘢就好喇」,他希望法庭考慮被告事後和盤托出,並供出向他出售毒品人士的詳細資料,惟因對方使用「太空卡」,警方未能追查。辯方續稱被告生活放任,但毒品只作自用及「開P(派對)」招呼朋友,不涉金錢交易,亦非一般販毒案「啲毒品分成一包包」。法官指控罪較少見,押後至今日判刑。案件主管徐嘉駿庭外透露,涉案粉末與K毒甚似,惟政府化驗所只能查驗涉案粉末是否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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