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日本連續殺人犯親筆自傳: 我不知道到底求過了多少次,希望時光能夠重來

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走在危機四伏的荊棘路上   警告:未成年人請勿閱覽 「酒鬼薔薇聖斗事件」完整始末 前少年A的生命筆記 邪惡是與生俱來的嗎? 如果不是,那麼少年A曾經經歷了什麼? 這本由少年A親筆寫下的自傳裡有最直接的解答。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我,從此不再是我。 那是我從光明世界被永遠放逐的那一天。 所有原本生活中,尋常無奇的一件件零瑣小事忽然間都蒙上了一層莫名象徵的那一天。   「少年A」——成了我的代名詞。 我不再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我成為一個無機的「符號」。 一個被大多數人當成「少年犯罪」的代表符號,一個跟大家住在不同世界裏、沒有一絲一毫人類情感,古怪又令人毛骨悚然的「怪胎」符號。   本書是犯下日本神戶兒童連續殺傷事件(或稱「酒鬼薔薇聖斗事件」)的兇手少年A的自傳,可分為兩部。 少年A在書中的第一部陳述自己如何成為「怪物」的過程,以及自己心中對於犯下這樣的罪行有何想法;第二部則描寫結束感化教育之後,他是如何生活並試圖融入社會之中。   我不知道到底求過了多少次,希望時光能夠重來。還沒有犯下罪行前的孩提時代是那麼地溫馨令人懷念。——前少年A     【專文導讀】 我覺得不僅是日本的民眾,包含與此事件毫無關連的臺灣讀者,應該有個正面思考的態度來接觸這本書,並理解到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們雖然無法確切地定義何謂正常的人際關係,但是必須理解當一個人將自己鎖進別人的眼光會直接穿透肉體,且被絕對地忽視的純粹透明的世界時,是件何等悲哀的事情,任何想要把自己的透明性解消掉,同時回歸社會實體人際關係的努力,是多麼地值得我們容忍與贊同。 ——李茂生教授(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內文試閱     失去名字那一天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我,從此不再是我。 那是我從光明世界被永遠放逐的那一天。 所有原本生活中,尋常無奇的一件件瑣碎小事忽然間都蒙上了一層莫名象徵的那一天。 「少年A」——成了我的代名詞。 我不再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我成為一個無機的「符號」。一個被大多數人當成「少年犯罪」的代表符號,一個跟大家住在不同世界裏、沒有一絲一毫人類情感,古怪又令人毛骨悚然的「怪胎」符號。 不管好或壞,我沒有任何地方比別人突出。我從來沒想到過自己會變成什麼東西的象徵。 請回想一下您國中時的同班同學,您一開始會想起誰?是不是那個成績優秀、運動萬能而且長相也很受老天爺眷顧的班長? 第二個會想起誰?是那個天生好笑、說話風趣總是帶動現場氣氛的活寶? 第三個呢?是那個染了頭髮、叼根煙、一天到晚鬧事,有時好像咬到嘴脣一樣露出一臉俏皮笑容的同學吧? 大家都到齊了。好了,現在請您再把眼睛轉向教室的角落去。看,那裡不是還有一個人?一個您連名字跟長相都忘了的人。您根本也忘了曾經跟他同班過吧? 不會念書、不會運動,也不太能跟別人好好講上幾句話。走進教室時沒有人會看他,在走廊上跟他擦撞時沒有人會回頭。沒有人會叫他的名字。他在或不在都沒有人會在乎。那個人就是我。 這樣一個無論在任何學校、任何班級裡一定都會出現幾個的屬於校園階層裡頭最底層的「無臉人」,從那一天起,成了少年犯罪的「象徵」。 清晨,我感覺有人搖晃我的肩膀,睜開了眼睛。惺忪的睡眼裡,映入了父親的臉。 「警察來了。說什麼有事情要問你……」 父親說。他看起來好像還沒有搞清楚發生什麼事,一臉疑惑。 我什麼話也沒說,默默把枕頭旁堆成要塞一樣的小狗、鴨子、哥吉拉、鱷魚之類的玩偶推倒,從棉被裡爬出來。慢吞吞穿上牛仔褲跟棉質運動上衣後,從二樓走下一樓。玄關裡站了兩位刑警。一個禿頭有啤酒肚,一個一眼看來就是個柔道練家子,耳殼變形、體格壯碩。 「我們有事想問你,跟我們來一趟吧?」 禿頭的刑警這麼說。他臉上露出和善的笑容,眼神卻像獵人瞄準獵物一樣凌厲地揪着我。我默默點了頭。 走出家門時,我沒有看父親的臉。母親當時在後頭,不在旁邊。 現在回想起來,如果我當時能看一眼父親的臉就好了。叫母親來,也看一下她的臉。我想用這雙眼睛牢牢記住,他們把我當成不成才的「自己的孩子」看的最後瞬間,不是「殺人犯」也不是「怪物」。如果當時我能把亂長的頭髮撥一撥,抬頭看看天空就好了,因為在那之後,我好幾年都待在不見天空的房間裡…… 可是我卻只是一如往常地低着頭。我不想看任何人,也不想被任何人看。 就這樣,我從家人面前、從光明的世界消失了。 之後,我的時間便靜止在十四歲。 抵達成立了土師淳君殺害、棄屍事件搜查本部的須磨警署後,先進行了簡單的搜身,接着便把我帶去偵訊室。那裡已經有兩位刑警等著。一個大塊頭的刑警大開雙腿,站在室內正中央,雙手插在口袋裡。一頭捲毛夾雜着白髮,鷹勾鼻,眼神像猛禽般銳利,稍黑的膚色透露出他年輕時曾在許多現場衝鋒陷陣過。 另一個站在旁邊的刑警頭髮抹了髮油,側分。眼鏡後有雙瞇瞇眼,穿件邋遢的襯衫。 啪嗒一聲,偵訊室的門闔上。 「坐那裡!」 刑警指著椅子。我一坐下來,他便隔子桌子坐在我對面。另一位刑警站在門口。桌上擺着厚厚一疊檔案。 刑警直勾勾地盯着我的雙眼質問: 「你知道淳君的事吧?」 「我在電視上看到過。」 「三月時不是還有另一個小女生被打死嗎?那是你幹的吧?」 「什麼?」 我故意裝傻。 「同一天不是也有個小孩子被刺傷嗎?我們給她看了你照片,她說就是你。你忘啦?」 「我不知道耶。」 他一邊問,一邊探身往前盯着我的眼睛。 「真罕見哪~難得有人說謊,臉上居然都看不出來。難怪大家都被你騙了。淳君的事要怎麼說?有人說看見你跟他走在一起唷。」 「淳君是我弟的朋友。有時候會來我家玩。可是我們從來沒有兩個人單獨玩過。看錯了吧?」 就這樣問問答答之間,我心底開始受不了。 ——好想馬上認罪。最好趕快把我送上死刑臺,結束這一切。 那時候的我,已經不能控制我自己了,所以只能寄望有誰能來阻止我。 「啊——我累了耶,有沒有什麼物理證據啊?」 聽我這麼一說,刑警馬上發飆。 「你這個小孩子不要隨便看不起警察!我們沒有什麼證據還可以把你拉到這邊來啊!」 他怒吼著兩手按著桌面猛然站起,拿起放在一旁的厚檔案夾在我面前拍打。打開檔案,他一邊啪啪地翻頁給我看,一邊逼問。 「這是你在學校寫的所有作文!我們找專家鑑定過筆跡了,跟寄到神戶新聞的聲明文百分之百出自同一個人之手!怎麼樣,該認了吧!」 眼前的確是一堆我從前寫的作文跟送到神戶新聞社的犯罪聲明文的彩色影本。 忽然被攤出了小學時寫的作文跟犯罪聲明文,宣稱「筆跡鑑定一致」,實在很難不相信。 ——終於被找到證據了。結束了。終於可以結束了。 我心裏這麼想,可是並沒有馬上認罪,反而還使盡全身力量惡狠狠瞪着那個刑警。我心裏一邊想被逼到極點,一邊也想頑抗到最後一秒鐘。因為除了那以外,我已經沒有任何要拚命的事了。 後來那刑警被叫去家裁 召開的審判時,提到他當時看見我的眼神心裏一寒。我雖然不知道自己當時瞪他的眼神到底怎麼樣,不過大概很恐怖。 我一邊瞪着他,腦中忽然閃過了母親的臉。 如果就這樣一直不講話,他們最後會放我回家嗎?回家後,要怎麼跟母親解釋?又要對她說謊了,又要再騙她。她一定會完全相信我的話,一點也不懷疑吧。我就是受不了這樣。 就那樣瞪着那刑警好一會兒後,淚水忽然抑制不住地冒了出來。 ——我怎麼能承認?我怎麼可以輸? ——我想認了。我想讓一切都結束了。 兩種完全相反的情緒從腳底緩緩襲上,像油跟水般彼此不容卻又強勁攪拌在一起,沿着膝蓋、腰、胸、肩一路往上,終於到達了下眼瞼溢了出來。 這麼一來就結束了。已經不會再有人受傷害了。 「是我幹的。」 我開始自白。 刑警先問我事件時用的兇器在哪裡。我回答犯案用的兇器已經全部丟進附近一個叫做向畑池的蓄水池裡,剩下的刀子跟榔頭等等則藏在我房間裡。我在他們遞給我的A4紙上畫下我房間的草圖,向他們說明什麼東西藏在哪裡。 刑警一邊做筆錄,一邊用手機連絡在我家待機的警官,在取得我口供的同時也進行家宅搜索。刀子、榔頭、裝在玻璃瓶裡泡過鹹水的貓舌、從附近工地偷來的攜帶式釘槍還有我的「犯案筆記」,所有我的邪惡寶物統統都被扣押了。 這些結束後,接下來便是訊問我,發生土師淳殺害、棄屍事件的五月二十四日那天我的行動。 警方偵訊告一段落後,我被帶到了別的房間。等了一會兒後這次進來了一個檢察官跟一個檢察事務官,所有刑警全都離開。 檢察官是個中年矮胖的人。事務官大約三十五歲左右。高挑,雖然沒有檢察官那麼嚴重,不過也有點肥滿。 胖檢察官在我面前噗通一屁股坐下,開始講話。 「呃——現在我們要錄口供,不是你做的話就不要招,你只要實話實說就好了。」 口氣聽起來很親切。我點點頭,把剛剛跟刑警講的話又跟他說了一遍。 高個子的事務官在房間一角的小桌子上打開了手提電腦,以跟我說話速度等速地把我講的話打進了電腦。他稍微屈身向前,喀喀答答一直打。 「好了,今天就先到這裏。我們明天還會來,你今天好好休息喔。」 胖檢察官這麼說完後,跟高挑的事務官說了聲「走吧」,就走了出去。 兩個人走了後,等在外頭的剛才那些刑警又進來了。我跟他問了一件在意的事。 「什麼時候執行死刑?」 刑警笑着回答: 「死刑?你在說什麼啊?你才幾歲呀!不會被判死啦。你小小年紀幹出那種事,腦筋好、膽量也夠,好好念書吧,從頭來過。明天起要正式調查了,什麼事都要全部講出來你才會輕鬆一點。我會救你的。」 我腦海裡一片空白。 救? 說什麼呀,這歐吉桑? 我心裏真正的救贖就是「死刑」。無法按下重來鍵的生死遊戲。輸了就是絞刑。我要嘗到跟被我痛下殺手的淳君一樣的痛苦而死。這是我在心裏唯一預設好的下場。 就像油膩膩的碗盤上滴下了一滴洗碗精,恐懼感轟然擴散開來,竄遍全身。 那時候的我,「生」毋寧比「死」更令我畏懼千百倍。 夜泣 被調到拘留所後,我先在入所處量了身高體重,所有品也被做成了清單。家人已經幫我送來了一週份的換洗衣物。在那樣的情況下還跟家人保持着連結,無疑令我非常痛苦。 我在持有物品清單上簽完名後,便被帶到單人房。單人房大約有六疊榻榻米那麼大,角落用牆圍成廁所,為了方便監看,牆上挖了個六十公分平方的洞口,嵌上了壓克力板。挑高的天花板正中央裝了監視器,單人房門口也擺了摺疊椅,有拘留所的監看人員二十四小時監視。 從那一天起,我就開始了「夜泣」。晚上一鑽進棉被裡,眼淚就開始止不住。我看着上方,繃緊身體咬緊牙關,然而眼淚卻像從壞掉的水龍頭流出的水滴一樣,一滴、兩滴,滑過太陽穴旁流向枕頭。 現在網絡上還能隨便找到我十四歲時的照片。從那面無表情像戴了面具一樣的臉上,可能很難想像我哭泣的樣子。 事實上,我也很少哭。不是為了要「像個男子漢」。我只是不太會把任何情緒表現出來。這可能是我從小給自己培養起的自我防衞技巧。 我是變不成蝸牛,沒有殼能保護自己的蛞蝓。所以我必須在自己身體裡打造出一個自我防衞的殼。當我一察覺危險,便逃進自己打造起來的那個厚殼裡。我不再把悲傷、憤怒等等的情緒直接表現出來,當我越緊張,我已經習慣表現得越沉穩。 但那天晚上,眼淚卻像斷掉的串珠一樣,一顆接一顆怎麼也止不住。 也許是我受不了痛苦吧。「察覺不到痛苦的痛苦」。身而為人卻無從感受的痛苦。 我對於殺了人卻沒有任何感覺的自己,感到恐怖得無以復加。 就像士兵在戰爭中失去了手腕後,仍會感到早已不存在的手腕還是會痛的「幻肢痛」一樣,也許我在引發事件時早已粉零麻碎的「人性」的一部分,也在跟我訴說它的痛苦? 我犯下一件又一件罪行,同時也感受到人性的感覺慢慢從自己體內流失。就像被針刺破了一個洞的腳踏車輪胎一樣,空氣慢慢流出去,輪胎慢慢萎縮。我那顆失去了彈性的心,不管發生什麼事、不管再怎麼叫它,也不會再有反應了。 我被全世界拒絕了。 那時候我是真的那麼想。當我看見紋白蝶像個勤勞的郵差一樣在花朵跟花朵之間熱情地傳遞花粉,當我看見像用壓克力顏料塗抹出來的萬里晴空、上頭像用和紙撕下貼上的薄透白雲,我覺得一切東西都看不起我。我恨透了所有美好的事物。我想把眼睛所見的美好一切全都毀得亂七八糟。這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一切,都只讓我覺得是對我這個醜惡又骯髒的人所做的嘲諷。 我病了。病得很嚴重。不是「是不是精神病」那種程度的問題,而是「人性本質」有病。 隔天起,開始進入正式偵訊。白天我淡淡地自白自己所犯下的地獄般的犯行細節,晚上鑽進被窩後,便開始像進行儀式一樣哭。過了兩三天,眼睛旁的皮膚已經紅腫破皮,刺刺地發疼。 ------ 【序文推薦】   以過去發生的案例,藉諸文學之筆,從這本「絕歌: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透過加害人「少年A」描述自己的細微生活點滴當中,能夠讓即將要結婚,或即將有孩子,甚或已為人之父母角色的人,都能從中體悟到適度的愛、教育、家庭對一個健全人格養成的重要性。看完這本書之後,我改變了過去反對出版類似此書的立場,因為這本書符合了我長年呼籲的一句口號:犯罪預防,大家一起來!                                                                           ——鄧煌發教授(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   這世界上可能有許多潛在的「少年A」但不為人知,在預知犯罪記事之前,我們有沒有可能先從家庭方面着手,讓孩子有機會面對多元的人際刺激,進而發現這些哀鳴的靈魂,或許能減少一位少年A、少聽一次絕歌呢?                                                                              ——楊曙銘(馬里蘭大學犯罪學博士)   ---------------------------------------------- ⊙胡慕情(新聞工作者)   為什麼讀?要怎麼讀?翻開《絕歌》前,每個讀者可能都必須自問這兩個問題。一如記者報導書寫公共議題時,都必須經過「為什麼寫?」、「要怎麼寫?」的曲折思考。確立框架,有助於觀看距離的形成——區隔,卻不禁絕他者與自我,讓社會學的想像浮現。   《絕歌》是日本駭人聽聞的酒鬼薔薇聖斗事件當事人的自傳。1997年,年僅14歲的少年A,在日本兵庫縣神戶市須磨區犯下連續殺害小學生案件,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其中一名小學男生的頭顱被割下掛在學校門口,並附上一封挑釁警方的犯罪聲明信件。少年A在事發18年後寫出此書,除自剖犯罪動機與歷程,也描述更生人重返社會的困難,引發爭議。   少年A對事件的分析縝密而富邏輯,沒有學理論述,卻不乏知識痕跡。這是少年A有意識地對事件「再詮釋」。我們或可抨擊少年A藉此合理化自身犯行,如書中提及沙林毒氣等事件形塑社會疏離氛圍;以及少年A精細描述性、暴力及精神疾患的交織如何影響個人。但若將上述詮釋視為少年A對自身犯行的「理解」,書裡呈現的歸因,其實提供我們探索人性混沌,乃至於如何補強社會網絡的線索。   記者工作,需探看苦厄,這才明白心理學第一堂課教授所說「健康很難」意味什麼:人一降生就開始缺損、必須修飾自我符合社會期待,稍有不慎就會離心,所有人都在路上,直至死亡。   暫時按捺常人對暴力與變態的反感來閱讀《絕歌》,會發現「活」是文中核心——「用我自己這雙手,孕育了死。」「所謂活着,就是感受痛苦。所謂給予痛苦,就是觸摸生命。」在讓人作嘔的犯行背後,少年A所描繪與戳刺的,正是每個人都須回應的,輪迴不休、充滿悖論的哲學命題。   而若深探隨機殺人事件背景,更會發現,階級與際遇會影響人的理性選擇能力與可能性。少年A事件雖不同於自小即成童工、受虐、家庭疏離的隨機殺人個案,但他們卻都共同探問:為什麼要活?人為什麼存在、如何存在?   上述問題,向來是危機四伏的荊棘小徑。穿越的方式總是歧異,因為每個人對成長過程所獲支持的詮釋不同。詮釋差異變幻出各種「活」的姿態,使世界不至孤冷扁平。不幸的是,總有人逸出想像常軌,製造逼近絕望的恐懼—人性若有任何高貴,在於願意透過理性與感性抵抗絕望鄉的來臨,而隨機殺人,正是對這高貴人性最大的拷問。   人以及想像的常軌,既是讀者以受害者家屬以外的身分閱讀《絕歌》時的錨定,同時也是我們觀看近年台灣幾起重大隨機殺人命案與思考文明微光的必要刺點。閱讀他者不在於探索歷史事實、淬取犯罪者悔意與追討正義—無論是當事人的自白或旁觀者的「紀實」,在攸關人性的議題裡,真相恐怕是永難抵達的幻境。文明進展裡,殘酷從來難以遏止,問題在於,世界或真有難解、無解的惡之深井,但「我」始終在「我們」之中,人從誕生那一刻就註定與社會鏈結,若對生命戒慎珍惜,思考與我們光譜遙遠的人為何以「死」叩問「活」,是不能迴避的一門課。       【本文出處。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責任編輯:蔡雅馨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