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放寬軍人特考規則 國防部表示感謝

▲對於考試院放寬軍人特考規則,國防部表示感謝。(資料圖/記者呂炯昌攝影2016.3.24) 大 中 小 考試院院會今(24)日通過「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3條修正案,放寬服役10年以上或因戰、公傷殘之現役軍人,持有現職機關出具證明文件,可參加該項考試。國防部對考試院、考選部、人事行政總處及輔導會等政府機關積極協助促成照顧官、士、兵美意,特致上最誠摯謝忱。國防部指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9項規定,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對其退役後「就業」予以保障;本次放寬退除役特考報考對象,讓「服役10年以上或因戰、公傷殘」現役基層官、士、兵可以參加考試,以提高招募與留營誘因,實質留用優質人力,貢獻所長。國防部進一步表示,本次退除役特考修正後,預估明(106)年首度開放現役軍人參加退除役特考,將可提高現役官兵屆退時多元生涯選擇。後續將邀集國安局、教育部、海巡署等機關,研討相關配套措施,並辦理轉任考試說明。國防部籲請社會各界支持兵役制度轉型及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各項法令制(修)定,以提升軍人「待遇、尊嚴、出路」等措施,俾共同順利推動「募兵制」政策之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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