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修正通過 原住民候選人可用族語列政見

▲民進黨立委Kolas Yotaka提案修法通過,原住民候選人可用族語書寫符號列政見。(資料照片/Kolas Yotaka臉書) 大 中 小 立法院院會25日三讀修正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原住民候選人可用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符號,做為政見表現的方式。由民進黨立委Kolas Yotaka提出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7條條文修正案,今於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待總統公布並函送行政院後便可上路。修正案除取消了原來選舉公報上,政見內容600字的限制以外,也讓候選人可以用圖案呈現,更讓原住民候選人可用原住民族語言、符號書寫,來傳達政見。而至於公平使用選舉公報之版面規範,辦法仍需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該案通過後,Kolas Yotaka發表感言表示,「原住民族的語言是我們的生命」,因此原住民可以在選舉公報上使用羅馬拼音,除了是維護原住民族的參政權以外,也是國家對原住民族文化權、語言權之維護。Kolas Yotaka除了感謝一同審理法案的委員以外,也感性說道,這是「台灣民主進步的一小步,原住民族全力挺進的一大步」。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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