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男求助:留日「公交女」嫁我5個月綠帽從頭戴到尾(30P)



原PO

我與新婚的妻子在日本相識相戀同居1年左右。我籍貫吉林 她籍貫紹興 14年9月她留學簽證到期必須要回國 我提出可以結婚這樣可以繼續留在我身邊 女方同意了 但要詢問父母,結果得到否定答案:理由是年紀差距大 我81年他94年。這樣我就放棄了 畢竟婚姻父母意見很重要 於是她就回國了 很快她就交了新男友 並發兩人親密照片微信給我 我拉黑她微信 決定不再聯繫。

同年11月她通過朋友聯繫我 讓我重新加她微信有誤會要說明 並直接提出與我結婚共同赴日本生活意向。我問她是否考慮清楚? 她給了我肯定的答案。




















我於是在14年12月31日回國辦理結婚手續 因為結婚,我送了女方一部iPhone6+手機 另外兩部同款手機女方說親戚需要 倒賣了一下所得一萬多元 我並沒有追要。我還在機場按照女方要求買了價值6000人民幣的化妝品贈送女方與其母親。15年1月5號我倆在我吉林老家領證 結婚 。 我媽媽送女方一枚金戒指 所有親戚朋友都請客吃飯 並給了女方見面禮金 1月8號兩人帶了禮品去女方紹興老家 見女方父母 她父親親自下廚做了兩頓豐盛的晚餐 期間談過提親 財禮等事項。我也一一同意 其父母也沒有任何異議。

本人於1月11日 反回日本 著手辦理妻子赴日各種材料 這段時間多次在妻子的索求下 匯寄財物給女方。 簽證下來後 女方於4月27日來日本 我又支付了5000元機票和買衣服的費用 。來日本後我帶著妻子到處購物 品嚐美食 給予家用錢 女方要給她爸爸買高檔皮帶 我也付錢了 。這幾天雙方的夫妻生活也算正常 雖然女方有些推脫但還是有過幾次性生活。



一切購物之後 女方於五月5日晚,突然和我攤牌 無法繼續一起日本生活 提出分手 7日早上飛機馬上回國 帶走了所有我送她的香水 手錶 化妝品等。分手理由是女方父母不同意與我結婚 主要問題年齡差距12歲。並且5月7日回程機票 早已在來日本之前已經定好。 我經過幾次挽留都無法阻止妻子於我分手回國 這一事實。

回國後她也拒絕和我聯繫 我查詢女方微博 突然發現她在國內這段時間早出軌了 我私信了第三者男方微博加我微信聊聊 為何破壞別人婚姻。 那男的叫我不要再糾纏她 我的原因讓她與她父母爭吵 他可以給我妻子更好的幸福 叫我像個男人一樣快點放手 解決問題 。








我氣不過想告訴大家真相 就在自己的微博中發了我與妻子的照片和結婚證 還有聊天記錄的截圖 結果微博中女方的朋友也指責我分手了詆毀女方信譽 破壞她們現在的感情 我是小人行為 是個人渣。 女方也指責我背後搬弄是非 挑撥她們狗男女的感情 說我是小人行為 躲起來不敢解決問題。

我才知道妻子讓我給她申請的兩年契約手機所選號碼是這個男的生日1127 這個電話我要交滿26個月 每月最低一萬日元的話費。 並且我付錢送岳父的名牌皮帶後證實沒有岳父那邊 應該是妻子送給了這個第三者。

臨走前的短訊:














被騙的事情 特別讓我氣憤 。結婚到現在不到5個月 我給女方的財物在她身上花的錢也有小10萬 我媽媽還給她金戒指一枚 親戚還給她見面禮錢。她都欣然接受 錢有可能在有錢人眼裡不多。但都是我的血汗錢。 女方從頭到尾都是說謊不知道騙了多少人 我與其家長聯繫了 希望她爸爸能給我滿意解決方案, 小孩子不懂事對婚姻看的無所謂 難道她們家大人也一樣畜生嗎?。幾天了也沒有跟我答覆一字。 所有微信聊天我都有保留截圖 敢保證我自己講的句句屬實。

在台灣他倆算通姦 。要坐牢,大陸有沒有法律制裁這通姦的男女。 現在已經不是錢財的事。從頭到尾我都被騙。女方最後來日本 開始已共同生活為幌子 消費了我一圈 讓我給她買了各種東西 結果轉頭跑掉 實在是等同詐騙行為 。 我這事情跟我父母說後 我媽媽心臟病犯了 住了醫院

我真想回國找他們兩家人當面理論 不惜激情做出失去理智的手段。 想媒體曝光讓大家看看這麼骯髒醜陋 的事情。給世人一個警示。也想公佈這對狗男女的一切信息 給予輿論壓力。

最後請大家給我指點個有效的方法。難道我的婚姻就該這樣被她們狗男女這樣踐踏 難道結婚證就這樣的脆弱無力 毫無法律效應 請教高人指點 感激不盡。

女主照片








整容前






小王





PO主更新女主騙錢名單:
剛剛下班回到家裡,衣服沒脫,要先帶著狗狗去散步。小傢伙一整天都在等主人的回來,因為我是他唯一的依賴 唯一的家人,不管貧或富;美或醜;中年或少年 這是彼此的一個選擇 彼此心靈上的一個依靠。 雖然我每天早7點出門上班 ,凌晨這時候才回家,他還是會靜靜的守候著我的回來,不會抱怨我的不相伴。 姐姐在這裡發火了,說了很多過激的話 。在氣頭上非常的可以理解,就像我在寫這篇帖子時候的心情一樣。
  姐姐說我倆年紀差距大 這確實是事實,從我和小麗認識的那一天就沒有可能改變。 姐姐說我家境不好 給不了佳麗未來,這一點我也承認 但我也在拼了命的在努力 ,擠出所有時間在賺錢 不吸煙 不喝酒 不和朋友聚會 雖然生活的很平淡,但很感謝生命中出現了佳麗 。
  我和佳麗在日本共同生活,工作了一年 說真的 很開心 ,生命中沒有一個女孩對我那麼好過 做飯 買衣服 領帶 鞋子 腰帶 手環 ... 我也一樣全心的對這她好 也一樣送過很多東西給她 同居的這一年 有很多美好的回憶 佳麗善良 愛護狗狗 是個好女孩,這也是我決定娶她的原因 。 她簽證到期前問過父母 要留在日本 要嫁給我。 得到是拒絕的結果,我倆當時是有多失落。 送她去機場的前夜,我帶著她 追尾了前面的兩輛車, 第一個想的是明天怎麼去送佳麗回國?做好我作為男朋友的最後一個責任。還好我們老闆二話不說借給了我,她的新車。這樣才沒有給我倆在日本的同居生活留下最後的遺憾。
  9.18她回國了 我還是一直跟她保持聯繫,詢問關懷。直到她在朋友圈和私信給我發了 她與新男友親臉頰的照片。我也沒有責怪她任何話, 只留下彼此不要聯繫了 祝福你 然後拉黑 揮手告別。 我倆就在那天晚上已經結束了。 我保持風度,沒埋怨一個字。

  當一個月後,佳麗再一次通過朋友找到我的時候,問了我 還娶不娶她 快點把她接回日本 , 我媽媽已經同意了我倆先領證。 我也很激動 激動的忘記了很多細節 只顧著馬上通知我的父母,親戚 元旦我要請假回國--結婚。 雙方家長都沒見過我們彼此 都抱著懷疑的態度 這個很正常。 真的一切都非常的倉促 ,我年邁的父母一個月就和親戚把本不打算住的毛坯房給裝修完了, 都是老兩口親手弄的,長輩親戚每天也都過來幫忙。鑿牆 改線 壁紙 地板 老兩口為了能給新媳婦一個比較好的環境 已經盡力了。 你所說的見面禮 婚戒 是沒有準備,這裡說聲抱歉, 我在12/31號回國的前一晚 還是早上出門晚上酒吧工作到凌晨兩點 。 我在國內一共就停留9天,我和佳麗唯一的目的是先登記,成為合法夫妻,這樣就能馬上申請來日本了。 我倆也計劃過 還在日本打拼幾年。什麼時候接你們全家人來日本玩一圈 等等... 許多事情真的不是天隨人願。我倆天各一方,不可能按照正常禮數從頭來一遍。我想兩個人相愛 在一起,之後的這些完全可以再補上的。 日本我們共同的朋友都問我 考慮好了嗎?她可是剛把你甩了啊。 我回答:我決定了,因為我怕我拒絕了 會後悔;我想,佳麗作出結婚的這個決定 也應該考慮的很清楚了。 我和她當時真的沒談買車買房這些事情 我想只要兩個人在一起這些以後都會有的。 禮金彩金在辦婚禮前都回補上禮數的。我相信那時候她是真愛我的。 我也是這次佳麗來日本 才告訴我是偷戶口本跟我登記的。
  
  你給她匯錢買機票去吉林 因為她是我妻子;我給她買了iphoen6p 是我送她的 因為她是我的妻子;另外兩部iphone6p 是她說表姐要買的 可以賺點差價。我說可以,錢夠我倆這幾天用的了 不用給我爸爸郵寄 ,可是錢在我回去前就被她幾乎用光了。回吉林拿的煙酒 不也是賣手機後得的錢買的嗎?我沒有多說她什麼啊 因為她是我妻子;我身上有2000多人民幣,回吉林在我爸爸那邊又拿了6000人民幣 這才是我倆在國內十天的花銷啊。 禮品我也拿倆東北的土產 人參 靈芝 雪蛤過去紹興的啊。
  

  機場她要買指定的cdp化妝品 香奈兒的口紅 給媽媽的雪肌精 給爸爸的雪茄煙 我差點沒來得及上飛機 因為她是我妻子; 回日本前,她說還欠表姐服裝店的衣服款項2000多 我紹興離開前 給了她十萬日元 叫她快還給表姐 因為她是我妻子; 1/29 她生日前,和我說要辦派對 沒有錢。我也是求了這邊代購的朋友 轉了8100人民幣給她 讓她圓滿的過完這個生日啊 只要她開心,因為她是我的妻子; 生日派對照片裡面 就已經有林俊良了 對嗎? 這錢裡面有生日派對的開銷,有送老人的每家一台機器人吸塵器 作為新年禮物 有來日本的機票 還有給軒軒的壓歲錢。 我爸爸媽媽收到佳麗的機器人吸塵器 非常的高興 一直誇佳麗這孩子懂事。8天後就是我自己的生日 我也是打工度過的 沒有派對 沒有蛋糕 沒有許願。 2/14情人節 我和她的第一個婚後情人節。 佳麗頭一天告訴我 過年沒票票了 我又找了朋友回國郵寄3000給她。 可是情人節的晚上, 我凌晨下班了 她還在外邊玩 。我說情人節咱倆說說話,佳麗說剛回家 在外邊買宵夜 。我等了一會兒 ,再發視頻 還是不接, 又等了一會 視頻還是不接,我問她 怎麼是吃宵夜還是買宵夜啊 ? 她說就在樓下馬上回家。再發視頻,不接 , 然後傳來照片 說還在外邊玩呢 朋友藏她手機不讓回家。 我火了,說了氣話 離婚,我媽媽的戒指給我。 她開始認錯 我在朋友的勸說下 還是決定原諒了 並且讓朋友帶錢回家 郵寄給佳麗, 因為她是我妻子; 決定原諒了 並且讓朋友帶錢回家 郵寄給佳麗, 因為她是我妻子; 3/1號 她說姐姐要cdp的粉餅 要我賣了給她郵寄回去 我也沒含糊 因為她是我的妻子; 3/19日 她發微信過來 說身上就15塊錢 沒錢吃飯了,我找不到人幫我 身邊的人都被我煩壞了, 找他們都是郵錢的事情。沒辦法 20號 我叫我爸爸打給她1000塊錢,作為飯錢 我還騙我爸爸說 別人托她買東西 錢我這邊先收了 買東西的錢先轉給佳麗,因為她是我妻子; 4/7號 佳麗告訴我簽證下來了,叫我給她機票錢 ,還叫我多打些錢給她 她要買些衣服回日本穿。我又給了朋友十萬日元 求朋友的外甥在4/11日 匯款給 佳麗5000多,因為她是我的妻子; 她馬上可以回日本了。雖然拖的時間比較長 一般兩個星期的辦公時間 結果用了快三個月,不過好事多磨 只要她能來日本 我倆就可以共同生活了,就可以像去年那樣很甜蜜的在一起了。因為她是我的妻子; 4/26日 我如約申請了 佳麗要我辦的電話,號碼也選了 林俊良的生日1127 兩年契約機分期26個月 每個月9680日元。 因為她是我的妻子;(後來才知道 1127是多麼的諷刺 多麼的侮辱我)
  
155樓
養人不如養狗0129 樓主
2015-05-24 06:36
  4/27 我請了假 拿著提前預定的玫瑰花 早早等在機場 迎接我翹首期盼已久的妻子重回日本, 這一天就是一個新的開始 我自認為是個幸福的開端 。 我和我的全家 我身邊的朋友 都在祝福著我倆有個美好的生活。 來了日本 難免的就是購物 吃飯 她自己在家 我就拿了三萬日元給她做了零花錢 每天她愛吃的水果 也都準備滿滿的冰箱 因為她是我的妻子;5/2晚上 美嘉約了這裡的朋友 告訴她們 國內已經有男朋友了 這次來是跟我攤牌的,朋友都傻了,沒敢告訴我。 5/3晚 又有朋友請吃飯 為佳麗接風。飯後,佳麗說約了朋友唱歌 叫我別去了 都是女生。 我說好 大概幾點結束?我去街中接她,到了約定的十二點 我打電話給她 她說和個女生在聊些事情 叫我等著 別煩。 我擔心,去了街中的飯店,結果是和個男孩子在喝酒。 我沒發作,坐下來一起聊 。佳麗控訴我對她不好,對前任女友很體貼 很順從。字裡行間一直再刁難我,我也做出了讓步 給了她一個大大的道歉?? 為了她沒認識我前的 前女友。 我不想看到她難過,因為她是我妻子; 5/5 我倆開車兩個半小時 去了 御殿場的奧特萊斯特賣場 。 她說要給媽媽賣禮物 要給爸爸買禮物 媽媽的手鏈 是前幾天給的零花錢付款的,給爸爸的皮帶 確實是我搶著付款的,我這是想討好她的爸爸 ,因為她是我妻子;(不是我賤著搶著給林俊良買皮帶) 再開兩個半高速回家, 吃烤肉, 佳麗又說去買些東西再回家 車上我又給了佳麗3萬塊錢 她說別給我錢了, 我怎麼說的?因為我們是一家人! 到了藥妝局 我把我的錢包拿給她 說先用我這裡的錢吧, 裡面還有1萬多日元 剛給她的錢別亂花。 因為她是我的妻子; 晚上到家後,她突然說:我要回家了 家裡藥辦房子更名過戶的事情 要我回去簽字,而且爸爸不同意我在日本 7號早上的機票 我要回去了。 我說你這樣一走 要等到明年才能再有資格辦來日本探親, 佳麗說 沒辦法 帶來辦理家族更新公證書有效期限到5/10 我說你可以等公證書重新辦好再來啊? 佳麗說可是這次的機票已經買好了。她低下了頭, 我沒有難為她一句話 一個字 因為我還當她是我的妻子; 對於這個計劃已久的結果 我滿腦子亂的很,都在想怎麼跟周圍的朋友 遠在他鄉的父母親戚 去解釋這件事。 5/6 她又叫我帶她去商場買了些東西 我在車上等,沒跟著一起去。 晚上她不好意思的笑著對我說 你去幫我姐姐的孩子 買個貼額頭 發燒降溫的貼貼。我開車去了,回到家裡 就發現給她買的那些gucci的香水還有casio的手錶都被她裝行李箱了。 我說你看看還有什麼想要拿走的 都可以帶走 語氣有些不好 她哭了 短信給我說 沒那麼稀罕這幾瓶香水 如果分手了你不打算送了可以說 香水她不會帶走 至於這半年花我的錢 可以打給王二 叫王二給我 。 我心疼她哭了 讓她帶走了香水 說本來就是送她的。我可沒有提一個字 錢我一分不要。 (你說給王二 你可否知道王二的銀行賬戶?可否跟我說過這半年的錢是多少?什麼時候全部給? 只是表面一說 緩兵之計罷了) 這一刻 我還當她是我的妻子。 7號早上 她坐上計程車 離開日本。我都沒有說過過激的一個字 為難過她一句話。 也沒跟她提錢什麼時候還。只是告訴她 記得自己說的話。 她回國之後 我才發現 我家裡的鑰匙也被她拿走了 退房子的時候 會罰錢的。我通知她郵寄回來。她只是說個知道 並沒有下文了。

  
156樓
養人不如養狗0129 樓主
2015-05-24 06:37
  5/13日 她微博突然發了一條 要大家關注一個 如果你有一百分 的微博號。我從沒有過微博 特意申請了一個 進去一看。馬上就憤怒了。 她的微博裡面好多有這個男孩的照片 還有親密合照。 這個男孩資料 一看生日 1127 我就徹底蒙了。 這是我千盼萬盼等來的妻子 做的事情嗎? 這是我交了全部真心換回來的絕情嗎? 我瘋了 馬上@了這個男孩 要問問他事情真相, 佳麗馬上變臉 很凶的質問我 為什麼找 林俊良? 我和林俊良的聊天 都有截圖保存 他也承認他們倆在一起了。 我質問佳麗 你為什麼騙我? 佳麗說:我沒騙過你什麼 我這次去日本是豁出去的 不然不能帶那麼多衣服(到走的那天 她的皮箱衣服就沒拿出來掛上過)。 我想問問佳麗的家長 姐姐也好 姐夫也好 爸爸也好 媽媽也好。 我和她領結婚證 受法律保護, 我盡了我做丈夫的義務和責任。 在我倆不在一起生活的狀態下 提供她的生活費。 姐姐說 說句不好聽的她應當在我這裡拿, 說大頭的是我自願給她的。 那好, 我做了丈夫應該做的義務責任。 那麼做為妻子的佳麗呢?責任和義務就是去出軌嗎? 姐夫和爸爸如果換成是你,你們能冷靜對待和接受嗎? 換成林俊良。你倆以後真的結婚了 也能接受佳麗這樣做嗎? 咱們設身處地的為對方想一想!!!
  姐姐你說我給你打電話和你商量這事情怎麼解決 好多你也不知道 我說了 佳麗都在騙我 我只想好好跟你家爸爸聊下 看看爸爸的意思。 可是佳麗馬上私信給我 質問我給她姐姐打電話做什麼? 事情怎麼解決講出來 何必打擾父母! 父母本該有之情權 我要是不打這個電話給你。她完全不理我 屏蔽朋友圈權限 何時把鑰匙給我 都不提!我能和這樣的人談嗎? 加上她微博朋友都罵我是人渣 就連佳麗也說我素質低 說她遇到人渣 說她的俊寶寶 不想理我這個神經病。 這是一個還和我保持婚姻關係的女人該說的話 該做的事情嗎? 翻臉不認人 不就是曬了幾張我和她的照片嗎? 我倆還是合法夫妻 微博發照片犯法嗎? 她這樣罵我 我氣不過 才開的這個帖子 宣洩一下情緒。不然我根本晚上不能合眼。 將心比心 我在日本一個人承受著一切。佳麗在國內快活的不得了。 微信還在時不時曬一下親林俊良臉頰的照片。 一次次的挑戰我忍耐的底線。 她嘴裡跟你們大家說 分手了 結束了。 你們大人覺得說這麼輕鬆的事情嗎? 我跟她說過8月回去離婚 我也沒有想去和她真的要什麼錢。 這些都直到我發現她身邊有個林俊良為止。 不可能夫妻雙方 一方付出責任義務,而另一方卻褻瀆這神聖的使命。 如果是我出軌 卻讓佳麗一直給我洗衣做飯 拿零花錢 買皮帶給我的小三。 請問您家能反過來接受這些嗎? 而這一切的一切 全部發生在結婚登記的四個月裡面 。 夫妻雙方還沒有真正的過上法律保護的二人生活, 憑什麼通姦的兩個人所做的就是天經地義的呢? 難道潘金蓮和西門慶 就是愛情? 武大郎就活該一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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