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自己的請放生!這樣縱容最後傷的還是自己啊!王男與妻子林女育有兩名小孩,王男另與陳女(三十一歲)外遇,妻子為讓小孩有完整的家堅持不離婚,豈料今年六月十四日晚上,王男告知妻子要帶陳女回家過夜,王妻傳LINE給丈夫稱:「就不能不在我面前陪她睡嗎?你到底 要對我多殘忍」,王男回:「妳要我怎樣?我剛要出去妳又不要」,王妻無奈回:「對不起,你開心就好了。」
後來王男果真帶著小三回家,王妻只好帶兩個小孩睡隔壁房,她邊抱著小孩痛哭,邊傳LINE給丈夫稱:「我無法眼睜睜看著你跟她睡,想著你們抱在一起」、「你叫我情何以堪?」、「我很愛你,所以不願報警捉姦。」王男則回稱:「如果妳答應讓她上來,就要有心裡準備」、「妳可以告啊」、「我幫妳報警要嗎?」,根本不給妻子一點情面。王妻回答:「我以為很簡單,不理你們就好了,可以的話,明天早點帶她離開」、「算了,你高興就好了,我死心了」、「我睡了,你們早點休息。」
法官認為,雖然王妻曾以LINE告訴丈夫:「沒有一個女人可以接受她愛的人在隔壁和別的女人那樣。」但當晚王妻並未隨即報警,僅因難堪而要老公和小三離開,當場也沒有表示反對或是抗拒,足見王妻明知老公和小三在隔壁房間發生行為,仍放任縱容,而通姦、相姦行為兩者關係為共犯,王妻對老公的行為放縱而喪失告訴權力,依「告訴不可分」原則,對陳姓小三的行為,就不能提出告訴,因此不受理。原來只要有縱容的態度,就不能告人!這真的太扯了,最後渣男還能跟小三在一塊,讓人傻眼啊!現在就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這條法律啊!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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