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哥哥揮霍無度,母親哭訴每月3萬辛苦,遺產作慈善用太對了

知道她是誰嗎?覃美金——梅艷芳的母親,今年93歲。為爭遺產打官司10年,結果只分到7.7萬元。丈夫早逝,留下兩個女兒和兩個兒子,是覃美金辛辛苦苦將四個孩子拉扯大。年幼的困苦還不夠,這一家的命運總是坎坷的,梅艷芳的姐姐梅愛芳在1990年被驗出卵巢生瘤,之後一直努力治病,1991年與潘立德結婚並移居加拿大,1999年患上子宮頸癌,無奈回港治病,於2000年4月離世。還有梅艷芳的哥哥梅德明在2014年3月發現身體出現問題,同年4月發現患上喉癌第四期,到瑪麗醫院接受手術,後轉到令一家醫院治療,可惜的是最終還是於2015年病逝,留下兩子兩女。梅艷芳同樣得了跟姐姐一樣的病,人們在2003年9月的記者會上得知她患上子宮頸癌,同年12月30日梅艷芳因心肺缺氧及其他併發症而逝世。 一家四個孩子現在只剩梅艷芳的大哥梅啟明和母親相依為命。作為最會賺錢的女兒,梅艷芳去世後留下的財產成為紛爭。梅艷芳的大哥在梅艷芳在世時就經常向她要錢,且一家三口沒有工作。然而覃美金和梅啟明不滿梅艷芳的遺囑,到法庭指控有外人侵吞梅艷芳的遺產。從遺產中可知,當時梅艷芳只把遺產分配給母親、姐姐和兄長的兒女、恩師,還有一部份做慈善。 梅啟明沒有工作,只能靠著母親養活。覃美金認為遺產分配不合理,梅艷芳的恩師都有分配到,作為梅艷芳的大哥卻什麼都沒有分到,他們認為肯定有人使壞,改變遺產。覃美金另一個不滿意的地方是遺產月付,對此,滙豐私人信託總監劉蔡秀蓮回答是因為怕覃美金一次性花光,才採用月付的形式。法官也相信了她的說法。 但法官經過審判得出結論,梅媽的證供絕大多數都不被法官列為考慮的因素。就連見證梅艷芳立遺囑的三個人也是沒有撒謊的。其一,乾媽何太沒有從中獲利,無說謊動機。還有張文龍醫生,因為診治梅艷芳多年,確信梅艷芳在簽字當天是清醒且理智的,完全具有能力及邏輯思維去明白及簽署遺囑。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梅媽經常向法庭要求增加生活費,2008年每月生活費竟高達58萬,更甚者以官司壓力大,要環遊世界散心的理由向法院申請幾百萬旅費,被法院拒絕。甚至還喊窮,梅艷芳的粉絲也接濟過她。而梅艷芳也曾說過除了侄女和外甥外,不想遺產落在任何姓梅的人手上。可見與大哥的關係不好。而恩師劉培基也梅艷芳關係很好,她得了遺產也無可厚非。所以法院最終判梅媽敗訴。 來源:m.tout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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