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把遺產送朋友也不留一分錢給親生大哥,實在做得太對了

她應該是娛樂圈裡面最傳奇的「星媽」。女兒紅極一時,日進斗金,帶著她享盡人間富貴。但命運作弄,她所生的三名子女先後死於癌症,包括那個最能賺錢的女兒——梅艷芳。如今,只剩下一個好吃懶做的兒子,陪伴在她身邊,為的就是謀取梅艷芳留下的遺產。她是覃美金女士,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媽媽,人稱梅媽,今年93歲,精力旺盛,中氣十足。 梅媽共有四名子女,包括梅啟明、梅德明、梅愛芳及天后梅艷芳,不幸地,兩名女兒先後患上子宮頸癌離世,而德明也因咽喉癌,離開人世。梅愛芳 1990年驗出卵巢生瘤後一直努力治病,1991年更與相戀半年的潘立德結婚後移居加拿大,並育有兩名兒子,1999年患上子宮頸癌回港治病,於2000年4月在聖保祿醫院離世。 梅艷芳 2003年9月召開記者會證實患上子宮頸癌,同年12月30日因癌細胞擴散至肺部導致心肺缺氧及其他併發症,在養和醫院逝世。梅德明 2014年3月發現吞咽出現問題,4月看醫生證實患上喉癌第四期,於瑪麗醫院接受手術,後轉到葛量洪醫院留醫,2015年病逝,遺下兩子兩女。至於梅媽的長子梅啟明,多年來無所事事,梅艷芳在世時,經常以做生意為藉口,問妹妹「借錢」,但他的生意通常都會在短期內經營失敗,大筆巨款不知下落。 據悉,梅啟明一家三口都沒有工作,梅艷芳去世之後,沒有給他留下一分錢,他就依賴梅媽的生活費過活。2003年梅艷芳病逝,隨即引來億元爭產案,梅媽入稟法院,指控有外人侵吞阿梅的遺產。經過多年的訴訟後,法官終判梅媽敗訴,規定遺產分配維持原狀。梅艷芳在過世前一個月,簽訂了遺囑,而財產的分配就是按照她這份遺囑進行。梅艷芳遺產分配1.梅媽覃美金•由匯豐信託基金每月發放7萬港元生活費(後來梅媽向法院提出加生活費,獲提升至12萬港元)2.好友劉培基•獲跑馬地毓秀大廈及倫敦共兩物業3.姐姐梅愛芳兩名兒子及兄長梅德明兩名女兒 •共獲170萬元教育基金4.妙境佛學會有限公司•獲遺產餘額從遺產分配可見,梅艷芳沒有給兩位兄長留下一分錢,她只顧慮到四個當時未成年的孩子,以及媽媽的生活費。她寧願將兩處房產送給帶自己入行的恩師劉培基。然後,梅媽就與長子梅啟明一起打官司,他們認為遺囑不合理,梅艷芳不可能做這樣「不顧親情」的安排,肯定是有人趁著她病得神志不清時,強迫她簽字,騙走所有財產。 而梅艷芳當時為什麼要這樣安排呢?法庭經過審判,得出了以下結論。在案件審理期間,梅媽曾聲淚俱下地向法官描述她和梅艷芳的「母女情」。但在法官長達200頁,包含292個列點的判詞中,梅媽的證供絕大多數都不被法官列為考慮的因素。簡單而言,就是法官覺得那都是廢話。法官指,見證阿梅簽遺囑的三名辯方證人,包括阿梅主診醫生張文龍、何太(梅艷芳乾媽),以及匯豐私人信託總監劉蔡秀蓮,均誠實可信兼可靠,即使面對盤問,亦立場堅定。但梅媽卻罵梅艷芳乾媽有陰謀:「那個何太想她(阿梅)快死,阿梅有病根本不能吃燕窩,但她(何太)就是要給她吃,當然是想她快點死,好一人分一點錢嘛。」事實上,視阿梅如己出的何太在此事件中並沒有任何得益,而法官也指出其沒有說謊的動機。 法官續指,治療癌症病人有豐富經驗的張文龍醫生,診治阿梅近半年,從平時的巡房,加上在簽遺囑當天的觀察,相信張對阿梅的病況很了解,確信阿梅在簽紙當天沒有受體內毒素影響,阿梅有能力及邏輯思維去明白及簽署遺囑。至於留給梅媽的遺產為何要月付,法官也接受了匯豐私人信託總監劉蔡秀蓮的說法 劉蔡秀蓮作供時透露,阿梅擔心梅媽不善理財,若將遺產一次過分給梅媽,她會在短時間內「花得一分錢都不剩」,故只是每月給梅媽7萬元生活費,維持她兩個傭人一個司機的生活水平。 文章未完,點擊這裡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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