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十大超變態的兇殺案件(下) 誰再跟我說廢死試試看! [7P]



*接續上篇(還沒看點我)

案件6:埼玉愛犬家連續殺人事件



【埼玉縣警方的小記錄本】



    兇手:關根元和妻子
    時間地點: 1993年,琦玉縣熊馬市。
    手段:毒殺
    處理屍體:威脅店員將屍體運送到位於群馬縣的飼養場,在那里夫妻二人用菜刀將屍體的肉、骨頭和內臟分離,然後把肉和內臟剁成小塊,撒在深山的河流中,而骨頭和被害者的隨身物品則燒成灰燼。

    動機:
      關根元和妻子二人經營著一家犬類寵物商店。經濟泡沫破裂後,生意的大不如前,加上擴建飼養場地和自家住宅,夫婦二人欠下了高額債務。夫婦二人繼而結識了第一名受害人,慫恿其與自己合辦生意,並且坑了受害人一筆。後來害者發現了自己被坑了,遂要求夫婦返還現金。夫婦殺心頓起。
      4月20日,關根元以還錢為藉口把第一位被害者約了出來,將裝有毒藥的膠囊作為營養劑混入被害人的飲料,將其殺害,並以家人的安全威脅一名店員幫他處理屍體。

           第二宗謀殺案發生在同年七月。當地黑社會的小頭目遠藤察覺出關根元夫婦非常可疑,於是二人再度密謀將其毒害,並同時殺掉了與遠藤同行的司機。一個月後,關根元和妻子再次陷入買賣糾紛,在騙取了一位主婦270萬日元後,將她殘忍的殺害。

    【案發地照】

除上述4人外,還有3人莫名失踪,至今死不見屍,他們都是店主的主顧或合資朋友。

      那位被威脅成為幫兇的店員事後曾寫下一本回憶錄。根據其中所述,在被兇手殺害後,店主曾對那位主婦的屍體進行過姦。2009年,也就是16年後,日本法院終於裁定了二人的死刑。

           這起荒唐案件同樣也被搬上大銀幕《冰冷熱帶魚》,下圖是相關電影的截圖:



案件7:酒鬼薔薇聖鬥事件



【神戶市警方小記錄本】
兇手:日本神戶市14歲學生,姓名未公開。在日本的法律文件上,他被稱作“少年A”。
時間:在1997年3月至5月間
受害者: 11歲男童和一名10歲女童



           整起事件是由三個事件構成。但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被認為是第三事件。由於第三事件是類似“劇場型殺人”的特殊犯罪手法,以及媒體對此進行的大幅報導,因此引起全日本民眾的關注。

    兇手的第一次犯案:
      1997年2月10日,下午4點半左右,在日本神戶市的街道上,兩名國小女童被少年A從後用槌子攻擊,其中一人重傷。女童在當時目擊犯人穿著西裝外套,手持學生用的書包。

      知道了這件事情的女童父親,向少年A當時就讀的國中要求提供學生的照片,以讓女兒指認犯人。但學校卻透過警察拒絕了這項要求,於是該父親向警察提出被害報告後,再度要求指認學生的照片,結果還是無法獲得答應。

      而對於犯人來講,由於第一次的失手差一點使自己暴露,不知是不是出於後怕抑或其他原因,對於接下來的兩位受害者,兇手都採取了斬草除根的手法,用愈加兇殘的手段永絕後患。

    第二事件:

    3月16日,中午12點25分,神戶市的少年A向國小女童(山下彩花)詢問廁所的位置,在女童帶領他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對女童說“把臉轉過來吧,我要謝謝你”,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之後逃逸。之後女童被送往醫院,在3月27日因為腦挫傷而死亡。

     而在中午12點35分左右,少年A在逃離後,離案發現場約200米外,被另一名同校的國小女童​​看見,少年A竟使用小刀(刀刃長13厘米)刺向目擊女童的腹部,讓女童負傷2個星期才痊癒。

    令人髮指的第三事件:

      5月24日,下午約1點半過後,同住在神戶市的少年B(土師淳)在前往祖父家途中,與認識的少年A偶然相遇。當時少年A正尋找犯案目標,少年A認為比自己年少的少年B(11歲)較容易殺害,因此少年A以“有藍色的烏龜”為由將少年B誘拐至附近的高台上,用繩子將少年B勒死,並將少年B的遺體隱藏在該處後離開。
      而後,少年A再到案發現場將少年B的頭部割下,並放入事先準備的膠袋帶走隱藏。土師淳的頭顱是在當月27日早上6時35分左右,被一位校工在神戶友丘中學的正門前發現的。現場情況極為蹊蹺。門邊,掛著校名牌的水泥矮牆上留下了一灘直徑約10厘米的血跡,而實際上頭顱被發現的一小時前,一位83歲的老太太清晨散步時,曾在離正門3米遠的地方發現了這具頭顱,也就是說,包括被校工發現的現場在內,小淳的頭顱被人挪動過三次。
      據第一線的警方人員分析,犯人當初打算將頭顱置於較容易引起路人注意的矮牆上,但固定得不好,於是又將頭顱轉移到離正門3米遠的牆角,但見那位似乎看到頭顱的老太太沒有什麼反應,於是乾脆將頭顱直接挪到正門口並悄悄潛伏在附近,直到確認有人發現後才離去。案發後的調查中也有目擊者反映,當天清晨5點多,曾看到校門附近停著一輛一直打著火的小轎車,車內紗窗緊閉,形跡可疑……。
      孩子的頭部上方留下了被猛擊過的痕跡。根據司法解剖分析,頭顱與身體的切斷面間的肌肉組織整齊,而骨頭受到的損傷遠遠大於肌肉組織且凹凸不平,犯人顯然是先用很薄的利器分割,然後再使用了鋸子等工具。犯人將頭部切鋸下來後還肆意蹂躪,將受害者死不瞑目的雙眼合閉,用利器從上眼皮往下眼皮劃上一個“×”!!!更為殘忍的是將死者的嘴唇向兩耳方向劃開一個約7厘米長的裂口,然後將一封致警方的“挑戰書”折疊塞了進去!!!!
而在少年A後來的精神鑑定報告更是指出,當時少年A曾向遺體射精及在遺體的面部割開傷口以飲其血!

    【圖為被害少年】


  6月4日,神戶新聞社收到一封​​關於本案件的信。信中提及酒鬼薔薇聖鬥承認殺害及將少年B斬首和致其他人遭受傷害,並威脅將會有更多兇案。

           第二封為沒有寄件人地址的信,郵戳日期為6月3日。咖啡色的信封內有三頁共1400字的信件,同樣用紅色墨水寫成。信上包含了六個字酒鬼薔薇聖鬥,分別代表“酒精”(酒)、“死神”(鬼)、玫瑰(薔薇)、聖徒(聖)、搏鬥(鬥)。這也是在少年B頭部上發現的紙條上的字眼。

    【信件照片】

據少年A被捕後供稱,該文字是少年A將スクールキラー直接以拼音的方式串出,在後來寄送到神戶新聞社的信件中已把キラー拼成KILLER,但少年A當時並沒有註意到スクール的正確拼法為“SCHOOL”。

信件內容大致如下:
      現在,就是遊戲的開始。
      當我殺人或導致他人身體遭傷害時,我覺得自己從持續的憎恨中獲得自由。我能夠從中得到和平。減輕我的痛苦的唯一方法——就是增加其他人的痛苦。……我把我的生命當作賭注押在這遊戲上。如果我被逮捕,我會被處以絞刑,所以警方會憤怒和堅持的追捕我。
強迫性的教育造就了我,一個隱形的人。


           此外,在剛開始引起的一陣社會恐慌中,日本媒體曾將兇手的名稱「酒鬼薔薇聖鬥」誤報為「鬼薔薇」。這個錯誤激怒了兇手,他於信中的終段提及:
      從現在開始,如果你們再念錯我的名字,或讓我憤怒,我將會在一個星期內殺掉三顆野菜(兇手此處的含意為他不把那些周圍的人當作人來看待。)…如果你們認為我只會殺害兒童,那真是一個大錯特錯的想法。

           關於案件的偵破,在偵查過程中,警方曾一度懷疑凶手為20至40歲的男子。但偵查其間少年A亦曾多次被查問,部分調查員在閱讀過有關少年A的報告書後對少年A起疑。
           加上少年A亦是3月時的兇案的嫌疑犯,警方開始對少年A作秘密調查,當中包括向少年A的學校索取少年A的筆跡,加上2月受襲擊的女童認出少年A,警方因此斷定少年A與本案有關。

      6月28日,少年A因被懷疑殺害少年B及侵害他人身體而被逮捕,並發現部分凶器。在他被捕後,少年A亦很快的承認他在3月16日殺害了替他指引廁所方向的國小女童​​,並且曾襲擊了三名女童。
      在上文對案件的敘述中一直沒有提及此人的犯罪動機。實際上,一名14歲的少年,居然能夠連續殘殺多人,其動機和心理都讓人難以理解。事後發布的文件或許能幫助我們了解一二。

    通過少年A的日記,我們能夠看到他在第一次殺人(也就是第二事件)後的心理狀態:
      我今天做了一個嚇人的實驗,來證明人類有多麼脆弱……當女孩轉向我時,我便揮動了手中的鐵鎚。我想我敲打她了好幾下,不過我記不太清楚,因為我實在是太興奮了。

     今天早上,我媽說:可憐的女孩子。這個女孩好像快要死掉了。但是我沒有會被捕的跡象…因此我要感謝神明…請繼續保護我。

     而在搜索「酒鬼薔薇聖鬥」的房間之後,人們發現了上千本的色情漫畫、色情影片。在逮捕少年後,1997年10月13日,神戶家庭裁判所判定將少年A送到少年感化院進行診斷。少年A被移送至“關東少年感化院”。2001年11月27日,經過精神矯正,據稱他已具有了相當的贖罪意識和對遺屬的歉意。

      鑑於這些「更生」的表現,關東醫療少年院向關東地方更生保護委員會提出了讓他假出院的申請。這一申請在5月13日已被森山法務大臣認可,認為讓他“移至社會中繼續接受保護觀察處分將更為有效”,於是將少年轉移至東北中等少年院。

     2002年7月,神戶家庭裁判所判定,雖然治療相當順利,但是還有接受更細密的教育之必要,因此將繼續收容。
     2004年3月10日:已經成年的加害男性從少年院退院,踏上重回社會的道路。日本法務省向受害者的家人傳達少年A假釋退院的消息。此時距少年犯案,僅過去了7年而已。


(註:2000年,日本國會因為這次的事件,將犯罪刑責的最低適用年齡從16歲降至14歲。不過,在2004年6月1日的日本佐世保小學小六女生殺人事件後,又再度引起是否需要再降低最低刑責年齡的討論。)



案件8:日本佐世保小學小六女生殺人事件

【佐世保市警方小記錄本】
地點:日本長崎美軍基地的佐世保市
兇手:這裡簡稱A子,11歲
被害人:御手洗憐美,12歲
凶器:美工刀(割喉)現場慘不忍睹,屍體上半身全部染成紅色,周圍一片血海
動機:
根據事後的披露,A子與受害人B,平常表面上看來很好,三月開始和幾個女孩共同進行『交換日記』。四月開始,A女和B女及另一個女孩,開始在非公開的聊天室、 留言板留言,且在聊天室聊天。五月中旬以後,由於B女在B女自己的留言板多次留言說A子的新髮型不好看,並言及體重、姿容問題,使得A子心中不快。

日本傳媒稱,案發後嫌犯女童曾對警方說﹕「我不覺得她(死者)寫在我網站上的東西有趣,所以我叫她出(課室)。我想殺死她。」

在兩人的家庭背景上,A子的父親是個體戶,時常臥病在床,母親在超市做零工。B女則是兩年前從長崎轉來的插班生,父親是《每日新聞》佐世保分局局長,同時她在學校似乎也是眾星捧月的存在。

而此案中最奇怪也最有特點的,則是犯案手法模仿戲劇情節:
A子是叫憐美坐在椅子上,而從背後殺害憐美。A子在供述自己殺害狀況時表示自己是跟伊拉克人殺害美國人一樣。
此外她也供述自己所以會學拿美工刀殺人,是因為在日本各種「殺人事件」推理劇上看到,所以想如法炮製,電視劇裡經常會出現用美工刀殺人的鏡頭,結果也成為A子直接殺人方式的參考。

日本富士電視在六月四日原本預定播出的名取裕子主演的「結婚相談員系列」的推理劇,正巧其中有用美工刀殺人的鏡頭,所以自述不播出。各色殺人鏡頭在日本電視已經習以為常,大人看慣了不以為意,但是對小孩子的震撼力卻如此大,是為了爭取收視率而好看殘忍鏡頭的大人們始料未及的。

其次A子在自我介紹的文章中介紹自己最喜愛的書是《Voice》以及Battle Royale(生存遊戲)。

    【注1:《Voice》是有關手機詛咒的恐怖小說,是由一部在南韓叫座的電影改寫的小說,擁有「6644」號碼的手機會出現悲鳴,聽到這樣聲音的人相繼死亡;後者則是在無人島上初中(國中)學生互相殘殺的故事,兩者都是與死相鄰的故事。】
    【注2:《生存遊戲》(簡稱BR)是高見廣春原著,由已故大導演深作欣二拍成電影。故事是在瀨戶內海上一個小島,有一班四十二名的初三學生互相殘殺到最後一人,原因是日本政府對於教育失去信心,覺得無法控制青少年的暴力、犯罪,所以推動了BR法──每年抽出一個中學班級參加軍方舉辦的生存遊戲,每人分配一種武器,相互殺戮直至最後一人勝出。該片因為過度激烈的描寫而對青少年產生不良影響,曾經引起爭議;但是深作欣二不顧反對,又開拍了「BR2」,不過在開拍不久逝世,所以由他的兒子繼續執導,幸好此次不叫好也不叫座。】


A子在今年四月升上六年級時曾經在自己的​​網站上發表了一篇模仿「生存遊戲」的小說,標題便是「生存遊戲──囁語」,班級與憐美、A子班級的構成一樣,都是男生十八人、女生二十人,互相廝殺的結果,只剩少女一個人。

A子其實在殺害憐美之前的十天便已經購入美工刀,雖然她的目標是早已經鎖定憐美,但是在此之前,她也已經拿出美工刀恐嚇要殺害同班的一個男生了。



案件9:食人魔佐川一政

犯人佐川一政,與1981年在法國學習時,殺死了25歲的荷蘭女生哈蒂維爾特,將其煮了吃掉。佐川被捕後,被診斷為精神病。



小佐父親是眾人眼中的成功份子,擁有幾家很有實力的建築公司,不但很有錢,而且也是在黑白兩道人脈廣泛的名流。 小佐很崇拜他的父親,但是一直痛恨他老媽,因為他老媽在懷他的時候不慎從樓梯上摔下來,導緻小佐的早產。所以小佐一直把自己不堪入目的嘴臉歸咎於他母親的不謹慎使他沒有在肚子裡得到充分發育。

當小佐已經成名之後追溯心路歷程,聲稱他童年時曾得一異夢,夢見和他哥哥一起被放在鍋裡煮,並且被人吃掉,因為做了這個夢而引起了他的食人幻想。這種顧弄玄虛的說法毫無疑問是扯淡。

小佐最喜愛的幻想是吃掉一個高大的金發白種女人,他發現北歐女人普遍個高而且漂亮,具有所有他自己不具有的特徵。

          ——這就是兇手在自卑至極的情況下,萌發出吃掉白種女人的心理背景。

       他曾經去找過心理醫生諮詢並且坦白了他的食人慾望,當這事被他爸知道了以後,他爸立刻把他送往法國留學,避免他留在日本丟人現眼。於是,慘案的條件備齊了。

      1981年,小佐在巴黎的Censier學院開始了自己的留學生活,在學校裡小佐發現了一個完美的意淫對象—25歲的德國女同學Renee Hartevelt。小佐表現出對學習德語的極大熱情,並且願意出很高的價錢請RH做他的私人教師,在小佐證明了“自己父親有的是錢!”並非虛言之後,RH同意了。

      在學習生活中他們很快成為朋友,小佐呈現出的這種毫無危險性的外貌和類似女性的敏感細膩的性格使RH很願意和他交談,他們甚至還一起去音樂會和畫展。

      6月的一天,小佐邀請RH去他的公寓共進晚餐,並請求RH為他朗誦一首他最喜歡的德國印象派詩歌。在RH離開以後,小佐趴在她剛才坐過的地方又聞又舔。過了幾天小佐又再次邀請RH去他的公寓朗誦詩歌,說希望能錄下來以便日後學習。當RH朗誦詩歌的時候,小佐走到她背後,用一支0.22口徑的步槍擊中了她的後頸。

以下是案犯的食人過程,在此只摘錄一部分:
【小佐剝光了RH的衣服,割下了她的左乳和鼻子,吃掉了。然後小佐試圖直接趴在屍體上啃她的臀部,但是發現很難下嘴,於是把RH的臀部切成了若干小塊,小佐說切割時溢出的脂肪看起來像是玉米。】

      小佐回憶說RH臀部的肉質很好,入口即化,像是生魚片。

      吃飽之後小佐給RH的屍體拍照留念,然後和她,並且深情的傾訴對她的愛慕。達成心願之後,小佐對屍體進行了進一步的分解,把RH的兩條腿仔細切割之後整齊的拜訪在冰箱裡。
當小佐折騰累了,他把RH的屍體搬到床上,摟著殘屍進入了夢鄉。
第二天,他把一部分冰凍的肉用油炸了然後沾上芥末品嚐,在吃的同時播放RH生前錄製的詩歌朗誦,並且用RH的內褲作為餐巾。

      當蒼蠅開始圍著屍體打轉的時候,小佐才開始考慮善後的問題,他決定把屍體裝進行李箱扔到郊區的池塘。在他切割屍體使屍塊的尺寸能夠適合行李箱的過程中,小佐感到十分興奮,以至於中途停下工作,拿起RH的斷手代替自己的爪子進行手淫,並割下RH的嘴唇貼在自己的臉上。爽完了之後小佐把斷手和嘴唇都放進冰箱,以備以後再用......”

本案的結局極度奇怪,詭異的判罰,堪稱到目前為止所有案件之最。

6月13日,小佐在自己的公寓被捕。小佐很合作的坦白了自己的罪行,但是聲稱自己腦子有病。

      法官認可了這個說法,把小佐送進Paul Guiraud精神病院進行治療,在那裡前後三名曾經治療過小佐的醫生都得出一個結論,“這個人是徹底沒救了”。

      在精神病院裡,小佐和世界各地的很多變態成為親密的筆友。小佐向他們介紹實際經驗,他們給小佐寄去很多關於食人的書籍,小佐很感謝這些粉絲對他的支持,也對這些書籍很感興趣,說他如果早些看到這些書籍也許就不會被抓到了。

      1984年,小佐狂有錢的爹地終於成功的設法把小佐引渡回日本,住進了Matsuzawa精神病院。15個月以後,該精神病院的負責人宣布小佐已經被神奇地治癒了,完全不會再做出任何不利於的行為。

    於是小佐在1985年自由的回到了家裡。小佐很高興自己得到了自由,他對蜂擁而來的大量媒體採訪非常配合,忽悠起來滔滔不絕,他很享受這種受到關注的快感。

      「公眾把我看作是食人界的教父,」小佐自信地說,「我的確很享受這一切。」

小佐後來混的很不錯,出版了四本食人幻想小說和一本食人詩集,是日本一家著名的美食家雜誌的專欄作家,還客串了很多電視劇和電影。今天,佐川一政作為一個自由的成功人士走在日本的街道上,就好像他從來沒有殺害並吃掉過Renee Hartevelt,他成功了,小佐是世界上唯一一個被發現還能逍遙法外的食人者。




案件10:名古屋情侶殺人事件

被害人:野村昭善﹝19歲﹞、末松須彌代﹝20歲﹞

    主嫌:少年A(集團領袖/19歲)、少年B(17歲)、高志健一(20歲)、少年C(18歲)、少女D子(17歲)、少女E子(17歲)。

           此六人常常聚集在名古屋電視電波塔前的噴水池,故人稱「噴水族」。將他們湊在一起的是毒品。這天其中一人提議去征收愛情稅。所謂「愛情稅」指的是襲擊情侶檔,奪取他們的金錢。

      6人分乘兩台車往名古屋碼頭出發。在那裡,他們用車上預藏的鐵棒和木刀襲擊了好幾對情侶,共搶了8萬6000元。一夥人正在興頭上,決定再搶個2、3次,於是便把車開到綠區的大高綠地公園停車場。

      23日清晨4點半左右,A在停車場內發現一台車,提議動手行搶。C馬上附合,而其他因為嗑藥而神智不清的人也馬上贊成​​。坐在那輛車裡的是理髮師野村昭善(19歲)和他的女性友人末松須彌代(20歲)。

       A、B等人先用兩台車擋住他們的退路,把野村從車裡拖出來。野村拼命的反抗,遭到鐵棒和木刀痛毆。野村昏過去後,在車上嚇的驚慌失措的須彌代遭到3名男性輪姦。

           滿足性慾後,A稍微冷靜了過來。

           「如果就這樣放了他們,我們的臉已經被看到了,他們一定會報警。乾脆把男的殺了,女的拿去賣掉。如果賣不掉那也只好殺了她。」聽到A這麼說,其他的人也回過神來,開始焦急該怎麼善後。野村當場被勒死,屍體被放入後車廂,眾人撿起地上的煙蒂後駕車逃離現場。

           23日上午,大高綠地公園內發現一台車,窗戶被打破,車體也破破爛爛。所有人須彌代行踪不明,警方開始展開調查。
           隔天24日,A一夥人一直將須彌代監禁在車內,但不知該如何處理下,便把她勒死。A和B把繩子繞在須彌代的脖子上,開始玩起拔河,2人半開玩笑地說:“我們就拉到這根煙抽完為止吧。”之後搶走了兩具屍體身上的2萬元逃逸。

           27日根據目擊者提供的情報,A、B等人遭到逮捕,並供出屍體被丟棄在三重縣阿山郡大山田村的山林裡。
           1989年6月28日,名古屋地方法院分別判處主嫌A死刑、B無期徒刑、高志健一有期徒刑17年、C有期徒刑13年、其他2位女性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被捕後A曾說過:「我未成年不會被判死刑」之類的話語,法官可能因此對他印像不好,但過於殘暴的犯行才是他被處以極刑的主要原因。法官在法庭上說道:“被告冷血無情,因此沒有斟酌量刑的必要。

           由於A和高志健一不服上訴, 1996年12月16日,名古屋高等法院認為被告的犯行是精神層面上未成熟者的即興犯罪,還有矯正的可能,於是改判A無期徒刑,高誌有期徒刑13年。
同年1988年11月東京都足立區綾瀨發生了【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命案】,這2起事件被稱為「兇惡少年犯罪的雙璧」。


台灣廢死近幾年被吵得沸沸揚揚,
但是看到這些可怕的虐殺還會覺得該廢死嗎?
壞東西認真覺得廢死不能亡啊!!!!




本帖最後由 胡說八道壞東西 於 2015-10-6 18:31 編輯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