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凌晨,高雄市爆發警匪槍戰。3名男子違停遇盤查,卻拒不配合,還掏出槍指向員警,不過槍卡彈未擊發。員警隨即開22槍回擊,將一名嫌犯擊斃。槍戰影片曝光後,外界質疑警方用槍是否過當,引起無數人關注。
高雄市警局保安大隊特勤中隊第三分隊余姓、施姓警員巡邏時,在三民區大順二路與鼎山街口家樂福前,發現一台形跡可疑的白色轎車。車子停在路邊,員警要求後座的2名男子和右前座的1名男子下車,他們卻拒絕配合。
▼余姓警員持槍喝令他們下車,後座的一名男子下車時涉嫌朝員警拔槍射擊,疑卡彈未擊發,警方開槍反擊。施姓警員見拍檔被攻擊,白色轎車上的男子還把槍架在門邊,呈現疑似開槍的狀態,也開槍支援。
▼外界質疑,警方開22槍回擊,恐有執法過當。保大強調,歹徒先開槍,警方才還擊,而且大多是對空鳴槍、朝車子開槍,沒有直接瞄準人體。檢方雖然支持警方辦案,但依法仍須比對彈道並清查畫面,以釐清責任。
▼現在2名當事員警已經上交報告,檢方以證人身分訊問後已請回。檢方指出,用槍情況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脅迫」及刑法23條屬「正當防衛」,就可免刑。至於兩名嫌犯,則被移送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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