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賠百萬!教授與國中女同學啪啪啪 還寫下XX日記



長庚大學李姓助理教授遭妻控告外遇黃姓國中女同學通姦多次,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李男與黃女確實通姦,但僅被查到1次,判2人連帶賠償李妻25萬元;仍可上訴。至於刑事部分,李男與黃女已被依通姦罪判刑4個月,緩刑2年確定。

李妻指控,黃女明知李男已在2008年婚,卻仍與李男上床,2011年間她發現黃女傳簡訊給李男說:「真的好想你」等語,她為讓2個小孩有完整的家庭,僅要求李男不要再與黃女往來,但2013年黃女竟還趁李男赴美國出差時,在美國通姦,李男回台後還在日記寫下摸黃女大腿等過程,李妻發現後決定捉姦,在2013年10月發現丈夫與黃女在家中嘿咻,報警當場捉姦在床。

李妻提告並求償100萬元,刑事部分,法官認定李妻僅能證明黃女與李男發生1次性行為,已依通姦罪判李男與黃女4個月,因李男已先賠妻75萬元,2人均獲緩刑2年確定,民事部分,法官認為李男與黃女通姦屬實,侵害李妻權益,今判2人須賠李妻25萬元。




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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