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今託人赴北檢繳交2億 確定免囚

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認為,北市打壓大巨蛋以來,BOT案應為市府民間夥伴關係,柯市府卻用對立代替合作,用民粹取代專業,結果是人民、政府、企業三敗俱傷。中央社記者韋樞攝 105年1月25日 大 中 小 涉及林口A7、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標案行賄的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因完全認罪,日前已獲高等法院改判2年且緩刑5年定讞,另須捐出新台幣2億元給國庫。趙藤雄今(17)日已委託他人赴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繳交2億元,完成程序。據了解,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在農曆春節假期前的最後一天已收到相關判決卷證,昨日則寄發傳票,通知趙藤雄須於2月底到案執行,財力雄厚的趙藤雄即已託人將2億元繳交至台北地檢署,確定免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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