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當電子發票載具 新光三越、台新卡18日率先啟動

立法院三讀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日後消費者只需拿出一張信用卡,就可同步具有付款、儲存發票、自動兌獎並領獎等功能。(圖/記者顏真真攝,2015.12.22) 大 中 小 信用卡也將成為電子發票載具了!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表示,新光三越百貨與台新銀行信用卡將在明(18)日率先啟動,未來民眾在新光三越百貨消費,只要以台新銀行信用卡支付,即可以該信用卡存取無實體電子發票,如果幸運中獎,將可享受由銀行通知中獎的服務,如果進一步完成載具歸戶並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連郵局都不用跑,獎金還會自動匯入帳戶。目前包括悠遊卡、一卡通、自然人憑證、手機條碼等,都可作為無實體電子發票載具,而立法院在去(2015)年底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更賦予信用卡等作為電子發票載具的法源。財政資訊中心表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之1在今年生效後,信用卡、轉帳卡(簽帳卡)等支付工具依法可作為電子發票載具,目前新光三越百貨將於18日率先配合,未來將逐步推行至全面實施,估計將可使無紙本發票的占比增加6個百分點以上。財政資訊中心指出,新光三越站前店18日先啟用信用卡載具,其餘各店也將陸續上線,並在3月中下旬全面導入,民眾未來在新光三越只要以台新銀行信用卡或轉帳卡支付,即可以該信用卡存取無實體電子發票,每2個月的統一發票開獎後,如果幸運中獎,即可享受銀行通知中獎的服務。此外,如果民眾透過載具歸戶並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中獎獎金還會自動匯入所設定的帳戶,不用擔心忘了對獎、領獎,或找不到發票等問題了;如果沒有歸戶及述設定,也只要到超商KIOSK列印中獎發票即可至郵局領獎。財政資訊中心也已陸續與其他發卡銀行接洽中,增加其他銀行的信用卡作為載具,同時也呼籲全民一起加入無實體電子發票行列,除享有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的千元及百萬元獎金的中獎機會,也可為保育地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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