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轉!新酒測推算法 影響未來酒駕判決

轉載自:東森新聞 – 2015年11月12日 下午2:08

喝酒開車非常不可取,而針對移送的酒駕案,推算的方式,長期以來卻都有爭議。因為原本檢方推算的方式,是依照警方測出的酒測值,再往前推算,開車時間越長,濃度越高。但是台南地方法院的法官,是依照一份新的研究報告來推算,推翻了檢方先前的算法,原本被移送的酒駕犯最後獲判無罪,二審也認定這種推算法,未來將會影響到法院對酒駕的判決。




發生車禍,或是路邊攔檢,警方總會進行酒測,接受酒測的樣貌真的是百百種,有人是乖乖受測,有人則是已經醉得胡言亂語,搞怪演出。而警方根據這個酒測值,將酒駕民眾移送時,要往前推算開車時的,酒精濃度向來有爭議,曾經酒駕被抓的民眾,就認為往前推算不公平。不過因為酒測和開車當時,都相距一段時間,依法是會往前推算,但是檢方和法官有時也會出現歧見,例如台南一名李姓男子酒駕撞人,李姓男子是早上5:00吃早餐喝藥酒,6:55撞上路人,7:3警方酒測數值是0.16,檢方依人體酒精消退,平均率往前推算,開車時他的酒測值應該是0.31,所以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但是法官認為,李姓男子5:00喝藥酒,7:31酒測值0.16,參照專家的理論,推算應該是6:30-7:00間,酒精濃度最高約是0.235,最高時都沒有超過,酒駕0.25的標準值,所以判他無罪。

而法官依據的就是這份,何國榮等人所寫的「人體血液中酒精濃度與呼氣酒精濃度」,在實例上的探討,二審法官也認同這份報告,所以判決李姓男子無罪,這樣的判決,未來將影響到法院對酒駕的審判。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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