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蝶戀花若涉重大違失 將支付3倍賠償金
蝶戀花旅行社武陵賞櫻團遊覽車駕駛,疑似精神不濟加上超速,開車衝出護欄翻落邊坡,造成車上33死、11傷。北市主任消保官何修蘭今天表示,消保官室上午已派員蒐集相關資料,據目前情況來看,雖然旅行社有投保,但此事若涉及重大違失,依《消保法》規定須加付3倍懲罰性賠償金,若確定有重大違失,加上雙方未能取得和解,將協助家屬處理後續賠償事宜。何修蘭表示,目前確定蝶戀花旅行社有投保強制險、旅遊平安險與乘客險,每位罹難者,其家屬已可獲得600萬元賠償金,但根據《消保法》規定,若出事過程中涉及重大過失,業者將支付3倍懲罰性賠償金,如此一來,家屬可以再向旅行社索賠。何修蘭表示,目前有幾個部分可能涉及重大違失,包括上午調查人員詢問旅行社後,旅行社回覆當天出團時間為上午9點,但根據目前在媒體上曝光的訊息指出,出團時間可能很是早上5點,若有這4小時的差距,駕駛可能就在過度疲勞的情況下開車,另外車輛改裝保養部分,目前也傳出有瑕疵。但這部分都需等待調查結果出爐才能確定。何修蘭說,若涉及重大違失,將由法院將判決每位罹難者的賠償金額,依照過去經驗每人約300萬到600萬元,加上3倍懲罰性賠償金,屆時蝶戀花旅行社須賠償每位罹難者約1千多萬,扣除保險已支付的600萬元,剩下會協助家屬進行索賠。(陳思豪/台北報導) 本文由《蘋果日報》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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