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內容由苦勞網提供文/陳薇真(跨性別倡議站發起人)紀大偉《同志文學史:台灣的發明》(聯經,2017)或許是自1990年代同志運動草創及同志攻佔文學獎熱潮(作者同時也是參與者)的遲來完成,也是見證二十年來的諸多變化,包括社群蓬勃發展、紙媒文學勢微、運動議程(從去汙名、認同、公開遊行成功到爭取婚姻平權)與國族分歧日益明顯的浮現。在追逐點閱刺激的即時新聞(現今生活早已想不起兩週前發生的事,更遑論五年前、十年前、二十年前同志的過往)及向前爭取體制權利的今天,紛紛出現「向後看」重視歷史的熱潮,不僅是認識未知過往的親切感(原來幾十年前也有同志!),更是藉由對過去以來的線性時間敘事安排來建立現今的主體性。本書採取歷史分期和議題導向的平衡,即不再以醞釀期、成熟期、沉澱期等發展觀分法,而以文學史慣例每十年內選擇單一重要議題發問,作為該全章貫串。因此意圖不在於點列完備、散落的印象閱讀筆記,而是充滿不斷挑戰定義的思路運動。本書也採取學院內挑戰姿態,一方面不以只著重作品形式美學、內緣研究的新批評,而是強調外緣的讀者參與打造與公共性;另一方面承接張小虹的中文語言創造精神,以生動的個人語言創意將如後結構主義等西方「理論」轉譯為日常白話(如對「主體效果」的解釋),避免了外文系背景往往給人過度搬弄理論而失卻作品討論的印象。同志文學研究,勢必得同時和非文學的同志社群與非同志的文學社群進行雙重對話。它一方面對同志研究的老調旋律(如只尊白先勇、朱天心)進行有意地對反,而以報刊、讀者和通俗小說對各段時期進行更豐富的補充與重構;另一方面也對文學研究已成經典作家的作品(即文學評論界不會有人跳出來說陳若曦、李昂、顧肇森、陳映真不是「文學」的安全牌)內的同性戀效果進行耐心指認。整部研究最精采貢獻是對1960年代(現代主義文學裡的性變態)、1970年代(以女、男分章突顯了男女同性戀小說裡呈現的不同的樣貌)、1980年代(朝望先進美國)及1990年代(愛滋、解嚴、酷兒)的處理。這些章節都以同志研究主旋律為對反或拉開距離的對象(意即,本書不會對已成經典的作品老調重覆),而是更試圖拉出其它文本,與主旋律形成更豐富的補充關係。這幾個章節的處理,有效地使閱讀者進入思辨張力的空間,而非只聽標準答案。正如單德興〈洞見與不見:淺談書寫臺灣文學史〉指出,文學史書寫因分期、文類、美學、認同等立場不同,不斷異議、修正或重寫是常有的事。以下我將對此書,提出一些再商椎或討論。
通俗作品的策略性使用作為讀者的閱讀印象,沿著菁英文學→通俗作品→報刊等文學價值階序,作者對於愈過往時期愈加仰賴報刊及通俗作品(愈多愈好),而愈靠近當今則愈菁英文學(不能太多)。對21世紀後的處理,卻不符合先前章節時期「以通俗包圍菁英以反映各時代多元樣貌」的原則。或許因便於建構敘事的必要之措,但卻呈現了雙重標準。作者在哪些時代提通俗作家(如光泰、郭良蕙、玄小佛)、在哪些時代則為文學守門人,是視其論述策略而定的。當需要包圍菁英時,通俗就會出場;當文學如瀕危動物般需要被保育時,通俗身影就消失。在前作《正面與背景──台灣同志文學簡史》(2012:101)中,作者提出一個論點,「它們(通俗作家作品)的活路,可能在(學院外)公眾歷史那邊」。然而,作者犯了邏輯謬誤,即是否在大眾市場活躍、與是否被學院評論,並無必然邏輯關連。不能用「你本來就可以去那邊玩」當作「所以我這裡不給你進來」的理由。作者書中有意無意不斷舉BL,儘管作者完全支持BL也納入同志文學的場域(field),也讓人感到作者對BL的焦慮。說到底,儘管本書在美學形式評論的段落不多,但有意無意仍需維持學院評論對(菁英)文學的守門人身份,以及學院與菁英文學間的利益共生。也許十年後的好事者,也會拿月讀、緒慈、killer、田終及鏡水等數十位台灣本土原創BL作家群(也皆紙媒出版)包圍鯨向海、羅毓嘉及林佑軒,拿集合、北極之光作家群(其中不乏持續書寫十年以上、作品十本以上、並曾參與或獲得地方文學獎的作家)包圍陳雪及張亦絢,以作為這個這時代社群呈現的補充吧。
宣稱1950年代斷裂或許是基於國族立場,作者十分強調1950年代是台灣同志文學的重要斷裂,一方面拉開「台灣」與「中國」(民國五四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距離,一方面省卻對日殖時期台灣的探討。此時代的報刊操作,實在會讓相對熟悉報刊研究者有捏把冷汗之感,這也許不該是文學研究者該冒險跨行的事,也反映這類工作雖已有前人但仍不足備。明眼人一眼即知,只單以《聯合報》恐怕並不是因為訂閱人數最多的代表性(本書內也缺乏實際數據及對《徵信新聞社》《中央日報》創報脈絡之呈現),而是因為「聯合知識庫」是少數完整建構全文搜尋系統的商業報社。顯而易見,只以「同性戀」而未地毯式全面瀏覽,也錯失了那些並未以同性戀命名、但具同性戀情節的社會報導(特別是女同關係)。那些未以「同性戀」一詞命名的例外,往往是歷史解釋(特別是翻譯現代性前後對比)的關鍵。作者恐怕也過於誇大1950年代外電報導的影響力是往後1960年代的先聲。而作者宣稱由於戰後《聯合報》閱聽人數遠大於日殖時期報刊云云,我認為恐怕忽略了日殖時期和戰後國民政府時期在人口基數上的旋殊變化(約從1940年普查的580萬,至1956年普查的930萬,其中包括1949年前後來台的外省人約120萬)。不能因為閱聽人數差異,就低估日殖時期台灣報刊的意義。在宣稱與日殖時期斷裂的同時,恐怕也缺失了「翻譯同性戀」在同東亞發生的至關時刻,即19世紀歐洲性科學範式於1920年代至二戰前,對民國中國、日本及日殖台灣之三地的跨文化翻譯。在台文或台史研究立場,我認為作者研究恐過於依賴現代中文,而忽略了日殖台灣的「古典漢文-台語(在台閩南語發展)-日文」三者間的跨文化翻譯。站在林實芳及歐洲性科學的理解,我推測,日殖台灣的「半陰陽」(puànn-iam-iûnn)一詞,可能是歐洲性科學inter-sexuality一詞在日文、漢字及台語間的翻譯創造。歐洲性科學時的inter-sexuality,表現的是生理性別-心理性別-性別表現-性傾向中的任一違異、而尚未作概念區分。這同於日殖台灣報刊及日常台語「半陰陽」的用法,裡面含混了生理上兩性性徵兼具、性別表現行為模糊、或同性間性行為等各種異端情況。國內性別研究,普遍站在美國1969年起二波婦女解放運動、同性戀解放運動的認知起點,而不熟悉對二戰前歐洲(尤其德國)性科學的知識背景。日殖台灣(至少在識字者及知識份子)也非孤立,而是與內地日本及民國中國的思想、文化有所交往。民主思潮、左翼思潮、劉吶鷗、乃至旗袍等時尚文化同步,皆為例子。宣稱台灣同志自戰後國民黨時期才開始,恐錯失了日殖台灣豐富的LGBTI之翻譯現代性時刻。台灣文學遭遇雙重斷裂(一面因國民黨言論限制而與五四作品斷裂,一面因政權移轉而與日殖時期斷裂)已是老生常談。我們理解與接受因研究限制而暫時以戰後1950年代作為暫時「起點」而非本質「起源」,但作者卻更傾向將1950年代宣稱為台灣同志文學的穩固「起源」。(閱讀全文) 本文由《蘋果日報》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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